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高我县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通知(柳发[2019]13号)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条例》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条例》对新时代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职责定位、工作范围、制度建设、队伍管理、责任落实、考核问责、加强领导、保障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定,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为新形势下党的宣传工作守正创新指明了前进方向。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增强是“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来推进《条例》全面贯彻,从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角度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二、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上下功夫。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做到熟悉《条例》。林业局党支部近期要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好表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学习教育课程,提高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使领导干部熟知《条例》的具体规定、具体要求,做到学习《条例》上没有例外、执行《条例》上不搞特殊。组织全体党员共同学习《条例》,将《条例》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及时传达到所有党员,做到党支部全面覆盖、党员人人知晓。 

  三、广泛宣传《条例》,对照《条例》查补不足,推动宣传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需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党支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阐释解读《条例》。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编印学习资料、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制作发布工作问答等,条分缕析、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地展示《条例》,在党内党外、线上线下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通过宣传,把党支部工作政策交给群众,把衡量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的尺度交给群众,把监督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方式交给群众,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党的工作,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党支部中得到更直接、更充分的体现。 

  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促进宣传工作往实里走、往实里走 

  局党组高度重视,确定由主任科员车平专抓宣传工作,由高美琴同志担任本单位的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现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可管可控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和。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站、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党支部建设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职责任务是否履行到位、组织生活是否规范经常、工作机制是否运行顺畅、队伍建设是否坚强有力、功能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投入保障是否落实到位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支部要对照《条例》,定期对本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将抓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标准,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党组织要聚焦聚力,务实抓实《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高质量发展 

    

  柳林县林业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