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妥善解决工信行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移交及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柳安发〔2024〕2号)精神,结合工信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有序妥善解决工信行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内容,坚守安全底线,最大限度提升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二)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严格执法,既不擅自附加办事条件,也不降低审批质量,确保事项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对违法违规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推动隐患整改。

(三)新旧衔接、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虑历史、结合实际,做好新旧技术标准适用衔接。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分类处置政策,优化审批程序,先重点后一般,分类分步扎实有序解决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有关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信行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世平 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范续兵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明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金才 县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锋娥 县工信局一级主任科员

强海军 县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丽琴 县工信局三级主任科员

岳锋杰 县工信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对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工信行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各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会同有关股室负责督促本行业系统内部落实整改责任,涉及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送具有相应职权的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整治范围

全县非煤企业、工业园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成品油流通、住宿、餐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展览、通信、县属国有企业等工信局所属行业领域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不包括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的临时性建筑。

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构)筑物。

五、阶段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对接住建部门,适时组织排查人员进行培训。排查人员要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加强工作宣传,将政策讲透、讲清、讲到位,不断增强目标主体法律意识。

(二)清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各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股室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所属行业特点,按照监管领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确保所属行业领域清查全覆盖,彻底摸清底数和问题原因,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避免疏漏,并及时将清查摸底情况报回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清查摸底情况报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表(附件1)、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县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股室督促责任主体整改消防审验问题,并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火灾危险性,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类分期推进整改,要深入分析研判、厘清问题原因,根据职责分工,分类移送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涉及建设工程未立项的,移送发改、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涉及未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移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涉及未进行消防设计或消防设计遗失的,由责任主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相关文件;

涉及建设工程未审未验的,移送住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办理意见。

各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股室及时跟踪问效,掌握并解决相关责任主体在审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既有建设工程应审尽审、应验尽验:

1.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下列场所的整改: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

2.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下列场所的整改:其他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及其它建设工程。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10日前)

在此基础上,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工信行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有效防范化解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风险隐患,汇总梳理工信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成因,及时出台相关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政策宣讲,推动相关责任主体树立法治意识,积极主动申报消防审验。要按照县安委会方案要求,进一步分类细化,合理制定计划,倒排整治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产权人)依法履行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原建设单位已灭失法定主体资格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主体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依规对既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质量负主体责任。

(三)加强跟踪问效。对责任主体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配合整治行动,拒绝整改的,移交有关部门从严依法处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表

   2.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汇总表



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