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进我县非煤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十大平台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36号)和《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碗团+红枣”特色专业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县符合条件的非煤工业企业、商贸企业进行2023年奖补资金申报,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

重点支持我县在制造业、农特产品加工白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前景良好,获得过国家、省、市等部门或相关权威机构相关荣誉的企业。

二、资金使用方式

财政补助、以奖代补。

三、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柳林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经营良好,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无涉黑涉恶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三)符合当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和本通知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要求及时向政府部门报送经营信息和相关资料、报表等。

四、申报类别及名额

(一)电子商务推广及应用:(1户)

1.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承载能力。

2.至少带动20户以上其他企业开展线上发展并成效显著。

(二)制造业振兴升级:(2户)

1.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快速发展,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拥有良好市场前景。

2.获得过至少1项专利以上及国家、省、市等相关部门荣誉称号。

(三)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化:(7户)

1.在当地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获得过国家、省、市、县等相关部门荣誉称号。

(四)快递物流集群化发展:(1户)

1.整合快递、物流品牌5个以上,且正常运营的快递物流公司。

2.本年度上下行货物800万件以上。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格式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和规定的目录次序,用A4纸打印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要有目录页,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材料为复印件的,资金申请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申报企业于12月13日前报县工信局,电子文档发送至liulinjmj@163.com,书面和电子文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二)内容要求

1.印证材料按照企业申报类别提供,一家企业只限申报一种类别。

2.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本年度及今后两年申报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非煤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推进申报工作。

2.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立即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3.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对企业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初审资料务于12月1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汇总。经局务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组织统一发放。

附件:1.申报材料(封皮、申报材料目录次、材料真实性声明)

附件:2.奖补资金申请报告格式

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