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7月15日,省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加强车辆安全监管、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等九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未获资格,不得从事省际包车客运业务
  我省将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运输企业遵守长途客运驾驶员配备要求,严格执行我省有关道路管控措施以及接驳运输规定。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严格落实趟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核发系统申领使用制度,严禁未取得省际包车客运资格的企业从事省际包车客运业务。严格小型车辆旅游运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索要财物,从重处罚驾驶人培训机构
  实施意见提出,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制度,引导社会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建立驾驶人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对违规的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对组织考试中舞弊及索取财物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从重处罚。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群体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特别是客货运驾驶人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或抄告后,不得聘用。对于超过驾驶年龄、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要及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应急救援,交通事故救治医院建“绿色通道”
  我省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应急救援处置联动和统一指挥机制。完善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职业救援队伍,配齐救援设备,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和设备并定期培训。同时,深化科技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建立数据支撑决策、数据驱动管理、数据提升服务的新机制,加强各部门业务管理数据的整合共享、集成应用。
  重大事故,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执行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对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或两起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上或者两起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分级进行调查,存在监管不力等失职失察行为的,实行行政问责。同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12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人员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客运车辆;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贾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