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务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柳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liulin.gov.cn/(柳林县政府门户网站)。
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柳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层;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358-4022341,邮政编码为033300。
(二)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柳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4022341
电子邮箱:llxjtysjbgs@163.com
通信地址: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7层
邮政编码:033300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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