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太原市台骀山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安全防范视频会议和省政府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按照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县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林武省长讲话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摸排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集中曝光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贾四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尔卫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瑞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艳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成 员:刘廷平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雪琴 (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艾克亮 (局办公室主任)
贺 琴 (局综合运输股股长)
康宇航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中心负责人)
车卫东 (交通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聚鸦公路管理中心负责人)
杨志勇 (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王润清 (局公路股负责人)
康勇钢 (地方海事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负责全局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二)整治重点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包括:晋裕轩商场、公路施工驻地、客运车站候车室及内置的超市、饭店、员工集体宿舍、维修企业、交通运输局院内消防安全等公众聚集场所等。
2.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包括: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彩钢板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
3.用于居民自住、自用的非经营类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4.上述场所以外的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四、整治措施
(一)坚决杜绝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的建筑住人现象。
1.晋裕轩商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及内置的超市、饭店、员工集体宿舍、维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2.严禁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二)从严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法行为。
1.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的、违规使用聚萃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一律停业整顿。
2.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3.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村达不到A级要求的,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老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
5.对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迺道的,一律依法拆除
6.对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认真部署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二)加大检查,整治火患。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督查整改,对存在火患久拖不改的企业,改处罚的处罚,改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手段,震慑违法行为。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分重点、分阶段对所管辖范围区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