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局
政府信息公开
柳林县教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教育科技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组织机构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教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李守勇    局长 

  副组长:杨国元    副局长 

          康  毅    副局长 

          刘候凤    副局长 

          刘军平    工委副书记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股,由刘建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教育和科技发展的有关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实施情况、相关统计数据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均要向社会和群众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加强上网信息的甄别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 “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流程、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 

  (三)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落实解读责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确保政策解读具有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专业性较强、人民群众理解较困难的政策,要进行形象生动的图解。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积极对接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教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依据梳理细化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咨询电话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报县政府审核后,由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二)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1.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印发的文件,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确需不予公开的,视情转为涉密文件处理。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县政府、县政府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政务服务、财政预决算、公益事业领域事项、重点领域事项等。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向县政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答复或公开资料报送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按程序进行公开或答复。加强内部流程机制建设,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应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由教科局感谢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已经移交档案馆的,可以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情况,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五)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1.明确解读主体。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我局做好配合工作。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读的,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 

  教科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同样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解读方式多样化,争取达到70%以上。 

  (六)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1.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涉及教科系统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股室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股室的政务舆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股室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2.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出台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指定具体工作制度。特别是对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民生等情况的,必须做到反应迅速、回应准确、发声权威、处置得当。明确行政负责人为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具体联络人和承办人,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 

  3.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兴媒体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成立了柳林县教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举行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培养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同志的业务素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