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学前教育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健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机制,保障适龄幼儿合法入园权益,平稳有序推进2026年秋季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统筹、统一部署、统一监管。全县各幼儿园须严格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就近免试的工作原则,规范招生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有序入园。

各幼儿园园长为本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将阳光招生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细。严格落实免试入园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幼儿开展知识测试、能力测评及变相筛选,招生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全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学前教育招生秩序。

二、招生对象、时间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202291--20238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681--831

(三)招生范围

严格落实“就近入园、免试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划定服务区范围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周边的适龄幼儿。具体招生范围、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

三、招生办法

1. 制定方案。各幼儿园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属地适龄幼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 公开公示。各幼儿园须将招生方案,以及本园基本信息、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园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确保招生过程透明规范。

3. 组织招生。各幼儿园按照既定方案的时间安排,自主组织报名工作,有序推进招生各项事宜。

4. 健康体检。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幼儿入园前须到当地妇幼卫生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四、办园规模和编班

1. 幼儿园应坚持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园条件,合理确定办园规模。

2. 幼儿园可按幼儿年龄分为大班、中班、小班,也可实行混合编班。严格执行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龄班30人的标准,构建班额合规的学前教育运行体系。

五、优待政策

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优待政策。

六、加强信息管理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应录尽录,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

七、加强监督管理

县教育体育局将强化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招生政策及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对存在开设幼小衔接班、学前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小学化”倾向,以及课程设置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幼儿园,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园资格。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20267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