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1号)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全面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学点)之间合理流动。同时解决职称评审中给城区义务段校长教师提出的要求,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交流轮岗,可以打破学校之间的师资壁垒,实现优质师资的共享,缩小校际差距,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交流轮岗也为校长教师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锻炼机会,有利于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二、交流轮岗时间
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8月份申报,每学年秋季开学至第二年暑期放假进行。
三、交流轮岗对象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任职满6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及校级领导。
2.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无农村任教经历的校长、教师及教研员等。
四、交流轮岗比例
城乡交流轮岗人数每年应不超过正式在编教师数的10%;城区交流轮岗人数每年应不超过正式在编教师数的15%。
五、交流轮岗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学校布局、师资结构、学科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交流轮岗计划,合理安排交流轮岗人员,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交流轮岗程序,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交流轮岗。
3.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校长、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尊重他们的选择,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交流轮岗方式
1.城乡交流。校级领导及教师根据文件精神填写申请报名表,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学科情况及乡镇学校实际,统筹安排交流轮岗教师。
2.城区交流。根据城区各校内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统筹实施城区内教师交流。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并征得拟交流入学校意见,经双方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现学校将教师个人申请、交流轮岗申请表、汇总表上报教体局人事股。
七、交流轮岗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交流轮岗工作,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有序、高效,努力缩小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派出学校要有大局意识,挑选教学能力突出、有影响力的教师交流,充分发挥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群体优势,帮助交流学校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农村交流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交流教师的专业特长,合理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有条件的学校为交流轮岗教师负责提供交通食宿等方便。
2.交流教师每月要到交流学校进行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全年不少于10次,并指导和培训交流学校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研究。交流教师要提前做好指导、培训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年度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交回教研活动安排、示范课或专题讲座课件、教案、听课记录、图片、钉钉打卡及交流轮岗经验总结1篇等相关资料。
3.严禁出现顶替、挂名交流轮岗现象。教体局将持续落实 “四不两直”督查工作法,每学年对交流轮岗工作至少督查 2 次,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八、交流轮岗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完善交流轮岗人员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他们在交流轮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模选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同等情况予以优先。年度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由交流入学校出具交流轮岗考核鉴定,教体局进行认定。教体局将加强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在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等工作中的使用,将交流轮岗工作视为具有交流及农村任教经历。
2.管理保障。加强对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接收学校要为交流轮岗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
3.安全保障。交流轮岗人员应提前了解并掌握交流入学校的基本情况、安全设施,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路线,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九、交流轮岗监督评估
1.加强监督。教体局将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对违反交流轮岗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开展评估。定期对交流轮岗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2024-2025学年申请交流轮岗人员请各学校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回教体局人事股,过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在llxjtjrsgggyx@163.com(密码03584050094)下载。
附件:1.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
2.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信息汇总表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相片上传 |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是否 班主任 | 专业技 术职务 | ||||||||
所在单位 | 现任行政职务 | ||||||||||
所代年级班级学科 | 联系电话 | ||||||||||
第一学历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拟交流轮岗学校 | 是否服从组织调配 | ||||||||||
工作简历 | |||||||||||
主要 业绩 和 奖惩 情况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教 体局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序号 | 派出学校 | 教师姓名 | 性别 | 任教学科 | 拟交流轮岗学校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