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1精神及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全面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学点)之间合理流动。同时解决职称评审中给城区义务段校长教师提出的要求,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交流轮岗,可以打破学校之间的师资壁垒,实现优质师资的共享,缩小校际差距,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交流轮岗也为校长教师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锻炼机会,有利于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二、交流轮岗时间

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8月份申报,每学年秋季开学至第二年暑期放假进行。

三、交流轮岗对象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任职满6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及校级领导。

2.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无农村任教经历的校长、教师及教研员等。

四、交流轮岗比例

城乡交流轮岗人数每年应不超过正式在编教师数的10%;城区交流轮岗人数每年应不超过正式在编教师数的15%

五、交流轮岗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学校布局、师资结构、学科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交流轮岗计划,合理安排交流轮岗人员,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交流轮岗程序,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交流轮岗。

3.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校长、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尊重他们的选择,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交流轮岗方式

1.城乡交流。校级领导及教师根据文件精神填写申请报名表,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学科情况及乡镇学校实际,统筹安排交流轮岗教师。

2.城区交流。根据城区各校内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学工作需要,统筹实施城区内教师交流。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并征得拟交流入学校意见,经双方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现学校将教师个人申请、交流轮岗申请表、汇总表上报教体局人事股。

七、交流轮岗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交流轮岗工作,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有序、高效,努力缩小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派出学校要有大局意识,挑选教学能力突出、有影响力的教师交流,充分发挥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群体优势,帮助交流学校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农村交流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交流教师的专业特长,合理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有条件的学校为交流轮岗教师负责提供交通食宿等方便。

2.交流教师每月要到交流学校进行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全年不少于10次,并指导和培训交流学校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研究。交流教师要提前做好指导、培训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年度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交回教研活动安排、示范课或专题讲座课件、教案、听课记录、图片、钉钉打卡及交流轮岗经验总结1篇等相关资料。

3.严禁出现顶替、挂名交流轮岗现象。教体局将持续落实 “四不两直”督查工作法,每学年对交流轮岗工作至少督查 2 次,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八、交流轮岗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完善交流轮岗人员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他们在交流轮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模选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同等情况予以优先。年度交流轮岗工作结束后,由交流入学校出具交流轮岗考核鉴定,教体局进行认定。教体局将加强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在职称评定、晋职晋级等工作中的使用,将交流轮岗工作视为具有交流及农村任教经历。

2.管理保障。加强对交流轮岗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接收学校要为交流轮岗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

3.安全保障。交流轮岗人员应提前了解并掌握交流入学校的基本情况、安全设施,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路线,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交流轮岗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九、交流轮岗监督评估

1.加强监督。教体局将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对违反交流轮岗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开展评估。定期对交流轮岗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2024-2025学年申请交流轮岗人员请各学校于10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回教体局人事股,过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在llxjtjrsgggyx@163.com(密码03584050094)下载。

附件1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

   2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信息汇总表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20241010


附件1

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相片上传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

班主任

专业技 术职务

所在单位

现任行政职务

所代年级班级学科

联系电话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交流轮岗学校

是否服从组织调配

主要

业绩

奖惩

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县教

意见

(盖章)

附件2

柳林县2024-2025学年城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序号

派出学校

教师姓名

性别

任教学科

交流轮岗学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