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局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实施方案》(柳人社字〔2024〕13号)文件精神,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以及在教师队伍管理、评聘职称、岗位设置和绩效发放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及吕发〔2021〕17号《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和柳教工发〔2021〕2号《柳林县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方式,不断构建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教师队伍考核办法,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局直机关人员工作的活力。
二、考核原则及范围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依法进行的原则,对全县教科系统公办教职工进行考核。其中派出挂职锻炼、任第一书记、乡镇挂职干部、扶贫工作队员、特岗教师、县用代课教师另行考核。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改革后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进行考核备案。借用人员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隶属于同一机关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一并作为基数,不再单列计算。汇总时填一张汇总表,先填行政工勤,再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具体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优秀比例依据所在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优秀等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奖励的人员倾斜。
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单位当年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单位取得重大工作创新或者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定的,优秀等次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掌握在25%。
单位考核结果为良好档次的,优秀比例可按照不超过20%确定。
单位考核结果为一般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以及问题较多、被问责的事业单位,应当降低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5%。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报送教科局。各单位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公开述职。各单位要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在总结述职会上合理确定述职对象,进行公开述职,被考核者要认真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民主测评。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实绩、综合评价分别按“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四个档次进行评价。
(五)确定考核等次。各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在合格等次及以上者有资格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并结合平时学校绩效考核、钉钉签到情况及教育管理、教学效果等对被考核的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写出考核评语。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上报备案。考核结束后,务于2024年4月底前经教科局审批,报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5档案室备案。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将责令该单位限期纠正并重新考核。考核所需表格登录邮箱llxjtjrsgggyx@163.com,密码:03584050094。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规定晋升岗位和薪级工资档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以下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对其说服教育并限期改进,并且本年度不得参加职称评聘,不能正常晋升岗位及薪级工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优先评聘职称和岗位晋升,同时享受政府规定奖金。
六、考核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行政记过处分,受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受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受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其中所犯错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7、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8、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开除公职的除外),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9、考核年度内既受党纪处分,又受政纪处分的,考核按受最重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柳林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柳办发〔2019〕111号)精神,对本单位请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旷工、借用及因公外出学习的,要严格考核评出合理的等次意见。
(四)新录用的事业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2023年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考核,但在备案花名表中要注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考核时间,认真组织,确保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附件:1.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汇总审核备案呈报表
3.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4.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5.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6.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7.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名册
8.民主测评表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一)
( )年度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任现职时间 | ||||
单位及职务 | 现聘岗位 及等级 | |||||
本 年 度 政 治 思 想 工 作 总 结 | ||||||
单位负责人评语 |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考核等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被考核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备案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复核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汇总审核备案呈报表(表一)
( 年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 | 总计 | 人员结构情况 | ||||||||||||||||||||
领导人员 | 管理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工勤技能人员 | 试用期 人员 | ||||||||||||||||||
人数 | 职务 | |||||||||||||||||||||
总人数 | 小计 | 三级四级 | 五级六级 | 七级 | 九级及以下 | 小计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未聘 | ||||||||||||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 小计 | |||||||||||||||||||||
优秀 | ||||||||||||||||||||||
合格 | ||||||||||||||||||||||
基本合格 | ||||||||||||||||||||||
不合格 | ||||||||||||||||||||||
未定等次 | ||||||||||||||||||||||
未参加考核人数 | ||||||||||||||||||||||
考核当年度本单位获得省级(含)以上集体奖励目录清单(优秀比例申请提高到25%的单位填写) | ||||||||||||||||||||||
序号 | 奖励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发时间 | |||||||||||||||||||
1 | ||||||||||||||||||||||
2 | ||||||||||||||||||||||
优秀等次 比例情况 | 优秀等次人员 占参加考核 人数(%) | 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考核备案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说明:1.各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总计”栏对应的总人数,等于“参加考核人数”与“未参加人数”之和;
3.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在编在岗单位 | 所聘岗位类型及等级 | 备注 |
说明:1.下乡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此表一式三份,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填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4: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在编在岗单位 | 所聘岗位类型及等级 | 备注 |
说明:1.下乡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此表一式三份,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填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5: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在编在岗单位 | 所聘岗位类型及等级 | 备注 |
说明:1.下乡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此表一式三份,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填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6: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在编在岗单位 | 所聘岗位类型及等级 | 备注 |
说明:1.下乡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此表一式三份,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填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7: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未定等次人员名册( 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在编在岗单位 | 所聘岗位类型及等级 | 备注 |
说明:1.下乡人员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2.此表一式三份,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填报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一份。
附件8: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姓名 | 工作实绩 | 综合评价 | ||||||||
突出 | 比较 突出 | 一般 | 较差 | 优秀 | 合格 | 基本 合格 | 不合格 | |||
参评人 身份 | 班子成员 | 基层领导 | 其他成员 | |||||||
说明:
1、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优秀名额控制在参评人数的25﹪以内;单位考核结果为良好档次的,优秀名额控制在参评人数的20﹪以内;单位考核结果为一般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优秀名额控制在参评人数的15﹪以内;
2、在你同意的评价档次栏内划“√”;
3、“参评人身份”指填表人身份,在你相应的栏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