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435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全县教育系统行业特点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学校及广大师生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教育系统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按照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教科局班子成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教科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中心校、学校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各乡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参照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机构。中心校要成立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负责对属地内学校治本攻坚工作。县直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各中心校和各学校要统筹组织所辖学校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二)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教育部门、乡镇中心校、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组织各乡中心校、各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同志开展培训,各乡中心校组织本区域内学校幼儿园分管负责同志、安全工作负责人轮训一遍,各学校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

(三)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并做好解读宣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等,按照“全面性、普适性、针对性”的工作原则,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开展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员队伍建设行动

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按照“合法组建、形成网络、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发挥作用”的要求,落实好《全市学校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学校建设一定规模、组织严密、管理规范的教育系统安全应急管理员队伍,提升学校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安全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

(五)开展学校安全专业力量建设行动

县教科局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协同学校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

(六)开展学校安全信息平台建设行动

加快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利用好全市学校安全信息化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汇总、分析,及时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督促各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建立常态化安全调研、检查及飞行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各校自查、交叉互查、联合抽查、第三方检查等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消防、燃气、坍塌、踩踏、物体打击伤害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按照《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指导督促各校积极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56月底前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督促各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实施道路交通环境、交通秩序治理、安全意识提升工程,2024年底覆盖80%以上学校,2025年底覆盖所有学校,2026年巩固完善进一步提升。

(八)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防”“救”相承、“审”“管”街接、业务相近的工作原则,指导各校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省教育厅《山西省中小学安全岗位指导手册》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九)开展师生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事故,推动各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各中心校各学校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要建立安全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要优化学校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十一)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行动

落实平安山西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全县学校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的重要内容,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治安良好、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目标,完善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导指导,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平安校园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开展教育创安、科技创安、文化创安等一系列活动,辐射学校周边和社会,推动良好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形成,有力提升全县平安校园覆盖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科事业发展中心、各中心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要推动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强化经费投入。各中心校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教科事业发展中心、各中心校各学校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各中心校和各学校行动方案请于38日前报送县教科局局。根据市县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治本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于每年11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1125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县教科局将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按程序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及市级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