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 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 人受伤。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火灾事故的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县教科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全县教科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部署暨安全防范会议以及吕梁市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安办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柳林县教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贯彻、逐条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和1月21日、1月22日全市学校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高效的执行力,将学校消防工作关口再前移、管理职责再细化,具体任务再落实,真正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小型学校幼儿园(文化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中小学。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各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和《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试行)》(附件2),《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火灾防范工作指导手册2024》适时开展安全人员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学校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学校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教科局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将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附件3)。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教科局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众号以及各类新媒体并组织媒体记者参与,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单位内部员工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现场召开曝光警示会议,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师生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进行1次消防演练(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夜间消防逃生),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7日前)。结合实际细化学校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1日前)。县消安委组织人员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学校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所属乡镇、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各学校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3月8日,工作开展情况、大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4)于3月12日,工作总结于3月26日前报送县教科局0524办公室。县教科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推动将大整治行动纳入2024年度学校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高宝生,13834762811
邮箱:44160904@qq.com
附件:1.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2.学校问题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清单
3.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4.全县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5.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试行)
附件1: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单位场所名称: 自查(排查)时间:
整治重点问题 | 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 自查(排查)情况 | |||
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是否 不涉及 | ||||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 是否 不涉及 | ||||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安全疏散 条件不足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是否 不涉及 | |||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是否 不涉及 | ||||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是否 不涉及 | ||||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是否 不涉及 |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用电行为 | 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 是否 不涉及 | |||
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是否 不涉及 | ||||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 是否 不涉及 | ||||
其他突出 问题隐患 | 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 是否 不涉及 | ||||
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是否 不涉及 | ||||
以上重点整治问题具体情形描述 | |||||
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具体情形描述 | |||||
单位场所自查 人员(签字) | 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 (签字) | ||||
排查单位名称 | 排查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