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学校:
根据吕梁市校园安全专班《关于做好吕梁市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校园安全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吕校安专办发〔2023〕1号) 文件和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针对吕梁市安全生产领域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自查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3〕36号文件要求。对学校消防进行限期整改。
目前我县114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部未完全通过消防验收,所有学校消防安全都存在问题,11月底前必须整改评估。
因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整改工作当做目前最迫切的工作抓在手上。
1.以校为单位(同一校园内的附属学校纳入主学校),尽快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消防评估,根据评估意见确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治到位。
2.评估所需资金从学校运行经费中支出。
3.公办学校的消防评估完成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
民办学校的消防评估完成情况与学校年检考核挂钩。
4.学校完成消防评估后,各学校把评估报告和评估合同复印件交回教科局后勤股0524室。
5.消防评估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的学校,尽快按照消防验收程序和资料要求,向审批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着手开展工作,11月底前务必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的,将进行通报。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