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深入挖掘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各类最美师生,让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师生的生动实践,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凝聚我县实现“两争一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二、评选对象
全县教师和中小学生
三、评选类型和名额
本届“最美柳林人”评选,教科系统推荐“最美教师”、“最美少年”各10名。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各推荐1名。
四、评选标准
“最美教师”评选标准: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业务素质,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一致好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教学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受到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尊敬和爱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工作量符合规定。
2、教学成绩在全乡镇(全校)同年级同学科名列前茅。
3、近三年内参加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获得过教育教学评比等级奖。
4、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光荣称号。
5、服从领导,团结同事,作风正派,师德师风形象优秀,未参加有偿补课、兼职取酬等违纪行为、未参与赌博、宗教械斗等违法行为。
6、近三年内没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法轮功、全能神等)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没有违法违纪案件不良记录或失信行为的;不存在非法上访、无理闹访缠访和无理阻挠围堵项目工程建设行为的;没有发生过职业安全事故的。
“最美少年”评选标准:具有爱祖国,爱人民,有理想,有目标,讲文明,懂礼貌,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诚实善良,乐观向上;爱学习,肯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亲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班级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4、坚持锻炼身体,能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秀。
5、热心为班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7、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活动能力。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学校、年级组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
各校要召开“最美教师”“最美少年”评选活动动员大会,重点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各项具体评选条件,让全体师生都投入到评选活动中来,激发教师爱岗敬业的热情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推荐申报
各校(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1名“最美教师”“最美少年”,公示七天无异议后8月10日前报教科局0526办公室,经县委教育工委审议后推荐“最美好教师”和“最美好少年”各10名,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柳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所需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表一式3份;②一寸彩色照片3张;③事迹材料一式3份,1000字左右;所有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文字用WORD格式、照片像素不小于2M)。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评选活动同促进本校实际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办法和要求,让全体师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二)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工作,对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第五届“新时代最美柳林人”推荐表
中共柳林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