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目前,我省新冠疫情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仍在变异,仍面临疫情冲击风险。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校园环境消杀。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日常清洁和通风换气,在食堂、卫生间、教室等部位放置消毒肥皂和手消毒液,定期对门帘、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2.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要主动捂住口鼻;注意劳逸结合,生活作息要规律,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多参加户外体育运动,增强体质,提高身体抵抗力;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添减衣服;注意饮食营养卫生,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不聚集,尽可能不去密闭场所等。
3.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晨午晚检制度,非寄宿制学校落实晨午检制度,对有发热的学生,劝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
4.强化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学校对未在校师生逐一落实并详细登记原因,做到“一人一挡”,并建好摸底台账。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者,家长要带孩子及时就医,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将检测结果汇总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5.疫情监测周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成专人做好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病毒感染监测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每周一上午9点前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县教科局邮箱:jkjyqfk2290@163.com,民办学校、幼儿园上报教科发展中心邮箱:lljkzxyx@163.com。
6.一旦发现5例以上新冠感染者,应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部门。
柳林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病毒感染监测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类别 | 监测对象 | 本周新增数量人 | 监测期间累计数量(人) | 监测开始时已感染人数 | ||||||||
学校数量 | 学校师生员工数量 |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核酸/抗原检测人数 | 结果阳性人数 | 首次感染人数 |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核酸/抗原检测人数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
1 | 幼儿园 | ||||||||||||
2 | 小 学 | ||||||||||||
3 | 初 中 | ||||||||||||
4 | 高 中 | ||||||||||||
合计 | |||||||||||||
备注 | 1、每周新增指上周一至本周日期间新增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