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元年,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战略布局和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八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立的全县中心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推进了全局工作的进度。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推进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突出党建统领,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1、强化基层党建,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按照县委提出党建统领“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了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强化了组织体系建设,在机构改革成立党组的同时,选举成立了自然资源局党总支,下辖成立4个支部,在此基础上,全面强化了党建日常工作,健全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二是全面规范“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织学习的“第一议题”,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集中讨论、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形式,形成良好学习氛围;通过召开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体制机制、流程运转、个人自身三个维度查摆问题,推进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解放,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组织党员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党性修养和廉政素养。三是扎实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安排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要求,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对标一流、查找不足,主动对接全县产业转型项目,积极跟进留誉焦化园区、铝循环园区、金家庄瓦斯发电等项目的用地服务,取得了党建统领业务的明显成果。 

  2、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聚焦环境转优,扎实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我局初步完成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合并办理的准备工作,“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开始步入轨道;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均办理时限压缩5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达到60%以上。 

  (二)突出规划引领,项目用地指标得到落地 

  1、规划调整修编工作取得进展。为确保我县转型重点项目落地,通过积极争取,为我县6个项目调剂追加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924.6亩,《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取得进展,目前已报省政府待批,涉及307国道城区改线、铝循环园区、沿黄旅游路、金恒建材纳米碳酸钙等20个项目,调入总规模5456亩。截止11月底共完成7个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涉及汾西荣欣铁路专用线、铝循环园区3P项目等用地总规模180公顷。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了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类实施审核的具体办法,对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城乡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原住建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转隶我局后,我局坚决落实县委和市局党组“思想不乱、人员不散、工作不断”的指示精神,稳步推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边学边干,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消除了机构改革期间城乡规划审批“空档期”。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党校、档案馆的选址和规划落实工作。 

  3、着力推进增减挂钩实施工作。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经与省厅多次沟通,同意我县解决增减挂钩实施不到位的方案,即:“通过申请省政府撤销未占用的建新区用地批文,调整实施方案等措施,将1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逾期项目减少为7个,使用周转指标面积由361.33公顷(5419.95亩)调整为133.95公顷(2009.25亩),可核减周转指标227.38公顷(3410.7亩)”按照此方案,我县需归还指标缺口为681.56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撤销用地批文于12月18日下发我县,同步推进完成了全部拆旧复垦任务。至12月底,省厅同意启动我县的用地报批工作。 

  (三)突出用途管控,自然资源收益成效明显 

  1、着力用地服务。2019年度上报一个城市分批次,面积37.4公顷;办理设施农用地16宗,计8.5公顷;办理临时用地14宗,共计16.2公顷;至目前以出让方式供地8宗,总面积108.公顷,完成出让金收益总计3.2951亿元,重点落实了铝循环工业园区、原煤炭局片区改造等项目。编制完成我县2019土地供应计划共63宗计105公顷,全年供地率102.74% 。 

  2、着力矿政管理。全县共70个采矿企业开采信息全部已网上公示,公示率达100%,配合省厅对5户矿山企业的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矿产资源的国有收益成效突出,全年共收回煤矿采矿权价款等计3.46亿元,追缴矿补费3500万元。 

  (四)突出耕地红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1、严守耕地红线的共同责任进一步落实。年初完成县、乡、村三级责任状签订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严格管护,确保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2019年度,耕地保护率为103.3%;基本农田保护率100%。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和储备区划定的工作于10月底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 

  2、着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工作。2019年实施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4个,均为省级投资项目,总规模810.07公顷,总投资6696.27万元,实施后可新增耕地275.83公顷。4个项目外业整治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勘界复核。 

  (五)突出风险防范,法治国土建设得到加强 

  1、强化监管从严执法。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整改力度,严查重处了各类土地违法案件,集中在孟门镇、王家沟乡开展了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对70余处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处理,拆除总面积7万余㎡,营造了全县打违治乱的良好氛围。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县政府关于“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要求,我局起草了《打击违法占地非法违法采矿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待政府常务会批准后组织实施。2018年度我县土地卫片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7.69%,2019年前三季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3.83%(第四季度尚未下发),均低于15%的控制指标。 

  2、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防范。2019年,我局全力加大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力度,紧盯重点区域,突出对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高陡边坡、居民聚集区、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全县23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按相关规定落实了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对全县计700余人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专题培训。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宪法日”等,在燎原广场、各乡镇所在地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六) 突出数字资源,自然资源基础工作得到夯实 

  2019年度,我局圆满完成了“两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建库工作,于今年4月上报至省厅验收;土地变更调查全部采用“互联网+”举证方式进行外业调查,相关数据成果已报送至省厅待验;第三次国土调查历经近1年艰辛工作,举证图斑10118块,已完成全部内外业工作,相关数据库报送至省厅进行质检。至11月底,共办理不动产登记248件,预告、抵押证明70件,注销登记42件,查(解)封登记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1万余件。同时,以柳政办发(2019)72号文件出台了《柳林县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解决了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移登记的难题。 

  二、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 我县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撤销用地批文的批复机关为省政府,批复时间尚不确定,能否在年底前完成批复,直接关系我县增减挂钩工作进度;由凌志公司负责实施的项目区复垦推进困难。 

  (二) 新的征地社会保障制度出台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需经六个部门审核,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的组卷周期。建设用地批准后不能如期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致使被征地农民补偿款不能到位,从2009年至今我县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款7117.1842万元。 

  (三) 在履行国土资源监管秩序上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行业监管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 县域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国土80%以上为黄土梁峁区,补充耕地代价太高,开发土地亩均已达2万元左右。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不足,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还没有彻底到位,耕地保护形势仍然严峻。 

  三、2020年工作思路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以党建为统领,准确把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向。切实解决发展中面临的资源困境,以“强主体、抓重点、重监督、严查处”为思路,深入推进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因地制宜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不断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 

  (二) 加大整改力度,在完成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拓展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 

  (三) 全力推进“煤下铝”的调查评价和勘察工作,为“煤电铝材”一体化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支撑。 

  (四) 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不断精简审批要件、简化审批流程,服务我县重点转型项目。 

  (五) 扎实开展土地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拆除整改力度,积极处置自然资源执法有关问题,全力消化大棚房、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占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着力开展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监管体制,推进各类违法行为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从严监督采矿权人落实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六)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