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国有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8〕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部分低效园地纳入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261 号)等有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公司申请立项的柳林县三交镇高家焉、杨家坡村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踏勘,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同意柳林县三交镇高家焉、杨家坡村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项目建设总规模37.1012公顷,实施后预计可新增耕24.1158公顷,估算投资628.99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
接文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工作。
附:柳林县三交镇高家焉、杨家坡村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