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站、室、中心、执法队、基层中队:

为严格落实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做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726


违法违规侵占集体土地(耕地)行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为深入落实国家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精神,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纠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面梳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耕地)、恶意侵占等问题,采取强力措施,全力推动整治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方法步骤

(一)开展全面排查。各乡镇执法中队要重点对2023年以来卫片执法、督察发现、信访反映的违法用地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部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抄送局办公室组织研判。

(二)梳理重点问题。局办公室在收到各乡镇执法中队抄送的台账后,及时报送局长审批,并将局长审批意见抄送各股、站、室、中心、执法队、基层中队。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违法用地问题台账,根据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已整改到位的,从台账中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未落实群众补偿或补偿发放不到位、补偿标准不合理、以租代征损害群众利益、乡村干部违法批准占用、恶意侵占等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重点问题台账,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集中整治整改。由局办公室统筹、各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排查梳理情况,协助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强力推进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该拆除的拆除到位,该补办手续的补办到位,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到位,该问责的问责到位。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该补偿的合理补偿到位,切实解决一批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四)核查重点问题。局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乡镇整改进度,综合分析研判,对未整改到位、整改不积极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调度,结合群众反映诉求,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上报市局一批重点问题。对涉及损害、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坚决移送问责到位。原则上至少上报市局2起重点问题。

(五)县级督导核查。提请县政府省级建立督导核查机制,从8月开始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各乡镇问题排查是否全面、建立台账是否齐全、查处整改是否到位等,并对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突出问题、信访复核处置情况同步进行核查。对发现行政不作为、查处不到位、信访核查处置不到位、省市复核仍存在问题的,直接认定相关责任,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监测调度。提请县政府结合耕地保护月度监测调度工作, 进一步加大违法用地的监测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大查处整改力度,对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耕地)、恶意侵占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从8月份开始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做好群众反映问题核查处置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股、站、室、中心、执法队、基层中队要充分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逐级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及时解决集中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股、站、室、中心、执法队、基层中队要围绕整治重点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明确问题类型、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真正做到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办公室及时整理各乡镇整改情况,于每月15日和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三清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信访举报和舆情信息登记办理清单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队,每月底前报送整治进展情况报告。

(三)健全制度,巩固深化。各股、站、室、中心、执法队、基层中队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在制度执行上、监督管理上、责任落实上的不足,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从严加强管控,把注重事后查处整改转到加强前端管控上来,把集中整改转到日常监管上来,不断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自然资源工作中侵害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附件:

柳自然资发〔2024〕134号附件4.xls

1.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问 题、责任、整改”清单

2.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3.信访举报和舆情信息登记办理清单

4.“听民意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