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中队:

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协调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局安委),并设立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局安委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局安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成员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研究自然资源系统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重大事项,部署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梁志华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林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冯 丽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亚斌 办公室主任

王建军 局长助理 执法队负责人

成 员:各股室、中心、中队主要负责人

二、局安委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与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对接,组织、参加县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考核、督查等工作。

2.做好与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配合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负责编制系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系统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具体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

4.负责制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担应急管理部门对系统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事项,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5.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织实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督查。

6.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协调各成员部门,加强对测绘活动的监督检查。

8.协调各成员部门落实局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内部安防管理,做好档案实体管理风险治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置,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协调各成员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9.协调各成员部门严格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用地合法性管控。 

10.协调各成员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消除违法违规用地上及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

11.完成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设立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局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军兼任、副主任由安全股长王宝宝兼任。

三、工作要求

(一)局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

(二)局安委会主任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单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局安委会各专项工作组每季度应简要报告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情况,每年初报告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委会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