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我县“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任务,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最新政策要求和《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计划清单》以及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供”土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函〔2023〕5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为2009-2022年底的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面积807.56亩、需处置闲置土地面积0亩(吕梁市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年度预下达任务)。处置方式包括办理供地手续、批文撤销或调整,其中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撤销或调整信息以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系统数据为准,供地信息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为准。
二、全面摸底排查
我县自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168.1229公顷(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分析研判精准掌握“批而未供”形成的基本情况,形成工作清单台账,每月对“批而未供”消化进度进行数据更新。
三、依法分类处置
各部门要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扎实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利用股及时对接土地收储中心、规划股、执法队、建审股等部门,按照《柳林县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提供相关地块基础数据(包括农转征、农转用以及存量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土地收储中心及时拟定土地收储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供应计划并按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165号)以及吕梁市文物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吕梁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吕文物发〔2023〕86号)等文件精神,按规定填报,对符合出库地块及时申报权益审核,审核通过报利用股组织供地;规划股按照《柳林县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完成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的审批工作,主动对接利用股,为“批而未供”消化任务做好规划保障;执法队按照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清单,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建审股主动对接市局和省厅就光电园区东片区批而未供土地进行批文撤销或调整的申报。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分管领导要强化统筹协调,注重部门联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力争11月底完成市局下达的“批而未供”消化任务。成立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做好2023年度清理“批而未供”土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梁志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高林斌、冯丽副局长担任;各股、站、室、中心、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附件: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清单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