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6•21”宁夏燃气爆炸事故和临县黄家沟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不精神,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举一反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柳林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柳安委办发〔2023〕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举措、加强联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树牢夯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柳林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柳林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志华 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林斌 自然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冯 丽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亚斌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海花 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殿弘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成 员:刘志军 自然资源局地灾中心主任
车建武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柳林镇中队中队长
侯 强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穆村镇中队中队长
姚永强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薛村镇中队中队长
穆明明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王家沟乡中队中队长
邢候模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庄上镇中队中队长
王 飞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贾家垣乡中队中队长
杜文辉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家庄镇中队中队长
车 亮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孟门镇中队中队长
车晓忠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陈家湾中队中队长
范建兵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李家湾乡中队中队长
毛剑飞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金家庄镇中队中队长
刘 勇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交镇中队中队长
刘泳良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石西乡中队中队长
穆锦峰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家沟乡中队中队长
康成武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留誉镇中队中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0807),主要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的具体安排,跟踪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执法中队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防治
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细致的综合排查,重点加强对以下区域的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高陡边坡的排查,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靠山移民房以及周边有居民点的高陡边坡;二是黄土地区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新村、新建小城镇;三是各类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区及旅游景区景点;四是各主要公路、铁路沿线、山区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隧道出入口、高危边坡等灾害易发路段等。
排查要重点排查黄土高陡边坡上垂直节理发育情况,坡体前部土体是否已脱离或离开母土体,若坡体前部土体已脱离或离开母土体,则可能发生黄土崩塌灾害;对滑坡隐患点,要重点排查滑坡体前缘变形及后缘裂缝发育情况。
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和治理,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识和撤人线路,并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
(二)打击私挖盗采
本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延续全省严厉打击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持重点打击力度,保持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高压态势。
1、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严厉打击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四、时间步骤
1、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梳理分析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解剖式大排查和风险辨识管控,确保查准查深、查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2、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做到“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清单”,分级分类实施闭环管理。
1、对症下药,分类处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坚持一般问题即查即改、重大问题紧盯不放的原则,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到持续跟踪整改到位;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到人到岗,明确目标与要求,确保不安全不生产,整改到位再复产。对重大隐患限时整改不了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关闭取缔。
2、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全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实行常态排查、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难点问题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健全各项机制。通过安全责任链延伸、差异化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打通责任梗阻等措施,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应用,健全完善隐患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终端见效。
2、严格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县贯彻举措,对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严执法、重处罚,倒闭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被转主”。同时,要创新优化监管方式,对企业主动自查隐患不处罚或轻处罚、对被动执法排查问题重处罚或顶格处罚,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做到排查必执法、执法必问责、问责必见人见事。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排查,铁腕执法。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排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在大排查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稳定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自然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于每周五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整改“四个清单”。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