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安办〔2022〕1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部署抓好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柳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志华 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林斌 自然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冯 丽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亚斌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李海花 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殿弘 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
成 员:
刘志军 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主任
车建武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柳林镇中队中队长
侯 强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穆村镇中队中队长
姚永强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薛村镇中队中队长
穆明明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王家沟乡中队中队长
邢候模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庄上镇中队中队长
王 飞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贾家垣乡中队中队长
杜文辉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家庄镇中队中队长
车 亮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孟门镇中队中队长
车晓忠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陈家湾中队中队长
范建兵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李家湾乡中队中队长
毛剑飞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金家庄镇中队中队长
刘 勇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交镇中队中队长
刘泳良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石西乡中队中队长
穆锦峰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家沟乡中队中队长
康成武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留誉镇中队中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0807),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安排,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以采代探、擅自改变矿种开采、以各种名义盗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辖区内的采矿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坚决依法打击,彻底取缔。
2、认真排查废弃矿井。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已移交自然资源部门的废弃矿井,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人,实行包矿监管,发现擅自利用废弃矿井非法采矿的,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3、加强对在建矿山的监管。对正申办采矿权登记或探矿登记的或正在申办土地手续的矿山企业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4、全面清理无证储煤储矿场、尾矿库。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对本辖区的储煤储矿场、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启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擅自启用的,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5、认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排查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加强部门联控联防机制,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特别是汛期要对各隐患点加大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铁腕执法。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在大检查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要密切关注持续降雨等天气预警信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各乡(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检查的企业、发现的隐患以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