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以柳煤字〔2019〕115号《关于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延续采矿权申请》,向我局申请上报市局办理采矿权延续。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属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吕梁市柳林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33号)核准的单独保留矿井。主体企业为山西鑫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为C1400002009101220041068;采矿权人: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柳林县;矿山名称: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煤、3#-8#;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8.944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970米至480米标高;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4日。 

  二、后续工作完成情况 

  1.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河东煤田柳林县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7年1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储备字﹝2017﹞059号批复了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批采3#-8#煤层保有储量为9666万吨。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了《山西省柳林县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煤矿2018年度矿山储量年报》。2019年1月30日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以吕国土储年报审字﹝2019﹞175号文出具了评审意见,截止2018年底,矿井3#-8#保有资源储量为9303.7万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由山西地科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于2019年10月山西省矿山调查测量队通过评审并以晋矿调技审字〔2019〕124号出具了评审意见书,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16.5年。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150万吨/年增加开采8号煤层与5号煤层配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8月5日经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以吕柳行审﹝2019﹞25号文予以批复通过。 

  4.营业执照:2019年1月22日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有效期为1981年7月29日至2031年7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52102X4,法定代表人:薛建国。 

  5.价款处置情况:兼并重组前该矿采矿权价款已全部缴清,兼并重组后共应缴采矿权价款44638.6万元,根据价款分期缴合同共分十期缴纳,首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和第八期(2019年)价款已全部缴清。 

  6.土地复垦监管“三方”协议签订及费用缴纳情况: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条例》积极开展《土地复垦监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4〕65号)精神,该矿已与我局及山西柳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三方),同时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648.43万元。正在按照“方案”规定履行复垦义务。 

  7.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开设及提取情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法〔2019〕3号)文件精神,该矿已在基本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631545619的基金专户,并将基金专户开设情况上报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保部门备案。该矿2019年前三季度应提取732.095975万元,实提取732.095975万元。正在按照“方案”规定履行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三、3号煤层不可采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我矿增批了3号煤层。2013年12月,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3号煤层开采设计论证方案》。2014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4﹞74号文批复了3号煤层不具备开采价值。 

  四、变更生产规模情况 

  2012年6月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2﹞604号文批复“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12月24日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17﹞X058Y5B1,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 

  五、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重叠情况 

  2012年10月兼并重组后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因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重叠3.5平方公里,省厅换发了临时采矿许可证。2019年5月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分立采矿权时,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退出了重叠部分。 

  六、县级相关部门核查意见 

  1.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意见:经核实,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我县区域范围内地质遗迹保护范围不存在重叠情况,同意采矿权延续。(柳自然资发〔2019〕57号) 

  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意见:经核查,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延续项目矿区范围不存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情况。(柳环函〔2019〕49号) 

  3.柳林县林业局意见:经查询《柳林县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10-2020)》函询区域内不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一级公益林、Ⅰ级保护林地范围重叠,与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存在重叠,重叠面积为305.13公顷。因该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我局同意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延续,若涉及使用林地,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柳便函〔2019〕18号) 

  4.柳林县水利局意见:经核查,该公司采矿权延续项目矿区范围不与柳林泉域重点保护区重叠,也不与汾河、沁河、桑干河保护区范围重叠。我局同意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延续。(柳水函〔2019〕26号) 

  5.柳林县文物局意见:经核实,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矿区范围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不重叠,我局原则同意办理延期手续。(柳文物函〔2019〕10号) 

  七、审查意见 

  经我局审查,该矿上报的延续资料齐全,采矿权权属无争议,无违法开采行为,2016年-2018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已公示,未列入异常名录。县级相关部门已出具核查意见,未发现与各种保护区重叠。土地复垦三方协议已签订,土地复垦保证金已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户已按规定设立并提取,正在按“三合一”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治理等工作。我局同意上报市局、省厅延续长期采矿许可证并变更生产规模。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