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我局党实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负责人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以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科学合理的落实机制为重点,以完整闭合的追责链条为关键,以厘清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转变,促进国土局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局党支部主体责任
    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要主动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推动责任、支持责任和表率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推进作风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和纠正“四风”。
(三)深化源头防腐。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健全腐败治理防控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的监督。
(五)配合上级巡视。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三、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四、班子成员责任
    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年终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党支部书记、梁志华局长:主持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
高林斌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扩权强县工作,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股(不动产登记局)、党建办、留誉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协调单位:县人大。
刘志平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工会工作。
分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贾家垣国土资源管理所、成家庄国土资源管理所、王家沟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协调单位:县政协、中南出海通道协调领导组、太中银铁路公司、离军高速公司、孝柳铁路公司、柳林县铝循环工业园区、307国道建设指挥部。
冯丽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矿业权登记、延续、变更、转让、审查报批工作,矿山企业年检工作,矿山关闭相关工作,基础测绘工作,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地质勘测行业管理工作、农民工工资、矿产资源规划工作。
分管部门:测绘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储量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孟门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协调单位:华晋焦煤公司、双柳煤矿、贺西煤矿。
李叔亮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其它专项规划计划,全县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
分管部门:耕地保护股、规划股、土地勘测规划站、土地整理中心、李家湾国土资源管理所、陈家湾国土资源管理所。
李志彬主任:协助局长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政策咨询、资料组织、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负责管理不动产登记权籍档案;负责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分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殿峰队长:协助局长负责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工作,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国土资源安全工作、社会综治工作、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分管部门: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柳林国土资源局管理所、三交国土资源管理所。
刘亚斌副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局机关办公室工作、信息工作、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计生妇青工作、负责全县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法规宣教股、信息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行政审批股、穆村国土资源管理所。
李海花副主任科员: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协助纪检监察第六组工作。
分管部门:纪检监察室。
五、纪检负责人责任
   (一)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对党支部负责,负责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分解,加强检查考核,推动任务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执行纪律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
   (五)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
   (六)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七)协助党支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内监督,组织协调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八)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突出对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重点监督廉政风险防控、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防治腐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目标责任书”制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任务层层传递压力促进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健全履责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年底,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同时将述责述廉有关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存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本实施方案由中国共产党柳林县国土局支部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柳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