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局
政府信息公开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信息;

  2、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报告;

  4、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策信息及行政权力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lin.gov.cn)进入“柳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组织机构--市场监督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8-4024415

办公地址:柳林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0709

  邮政编码: 033300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申请表》请在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