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柳林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经局党组研究并制定柳林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户审查登记、风险管控及监测巡查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24

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户审查登记、风险管控及监测巡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柳林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202661日施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柳林县网络食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提供者。 

)工作原则。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原则,主要负责人对平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入网商户审查登记

)实名登记与资质审核 

1平台提供者应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2对入网商户实行实名登记,完整采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经营资质等信息,严禁无实体门店、无有效资质的“幽灵外卖”入网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登记信息

)信息公示要求 

1要求入网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标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规范“无堂食”“明厨亮灶”标识展示:不提供堂食的商户必须展示“无堂食”标识,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户展示对应链接标识,平台同步在商户列表页展示相关标识

3为商户公示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展示规范、清晰可查

三、风险管控与监测巡查 

)风险管控清单 

平台提供者制定《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点管控以下内容:1.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2.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示真实、准确的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3.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是否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4.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环境是否整洁;5.其他需要重点管控的食品安全风险事项。 

)监测巡查机制 

1技术监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对商户食品信息、评价内容、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筛查违法违规线索;

2实地抽查:每月制定抽查计划,重点抽查无堂食、未实施明厨亮灶的商户

3风险提示:发现风险隐患时,即时向商户推送风险提示,督促限期整改

)日常管理要求 

1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员应当及时对通过监测、巡查、抽查等方式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总监、主要负责人。

2.平台提供者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议,听取当月管理情况汇报,部署重点工作,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3.督促落实“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拆封、调换规范配送容器、工具清洁消毒。

4.如实记录并保存网络餐饮服务的订单信息,订单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下单时间、配送人员、送达时间、收货地址等。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