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要求,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经局党组研究并制定柳林县《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一、养老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等,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二、养老服务机构应每半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职业道德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均能符合岗位要求。
五、建立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