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全省、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消费环境,倡导经营者主动承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推动线下实体店 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导经营主体担起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减少消费纠纷,营造安全、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就消保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大力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
各所要加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宣传和指导,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要紧紧围绕“五个放心(安全、价格、质量、维权、服务)”目标,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明码标价,不虚假宣传、不欺诈消费者;完善售后服务,快速处理消费投诉;不销售假冒伪劣或侵权商品。动员各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通过自愿报名参与的方式,签署《放心消费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承诺内容。参与单位需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履行承诺义务。对积极参与的承诺单位,市局统一在吕梁电视台等平台宣传推广并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城区每所每年发展10家,中心乡镇所每年发展3家,其余所各发展1家。
二、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依据省局《关于深入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134号)精神,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与践诺,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动员各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通过自愿报名参与方式,签署《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承诺内容。参与单位需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履行承诺义务。对积极参与的承诺单位,市局统一在吕梁电视台等平台宣传推广并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城区每所每年发展10家,中心乡镇所每年发展3家,其余所各发展1家。
三、加快推进12315消费维权站的建设
依据《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指南》,指导、督促经营者积极建设维权服务站,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要利用“3·15”活动、公众号、电子屏、网络等多形式、全方位,广泛宣传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定期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经典案例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对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督。
四、加强数据报送时效和质量
要求以上工作都要逐月报送情况,各基层所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份新增的放心消费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计表以及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统计表及相关信息报送县局消保股电子邮箱:llxgsjxbg@163.com。
附件:1.《放心消费承诺书》(模板)
2.《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书》(模板)
3.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汇总表
4.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单位信息统计表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1
放心消费承诺书(模板)
致广大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本店 (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品质保证
1.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2.商品信息真实、准确,明码标价,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二、诚信经营
1.不强制交易,不捆绑销售,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2.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泄露、不滥用。
三、售后服务
1.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提供退换货服务(法律法规 或特殊商品除外)。
2.设立客服专线(电话/微信: ),快速响应消 费者咨询与投诉,确保24小时内反馈处理意见。
四、争议解决
如发生消费纠纷,优先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解。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监督电话: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承诺书
附件2
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书(模板)
尊敬的顾客: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购物体验,本店郑重承诺,在符合 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为您提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
一、无理由退货范围
1.商品类别: (如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需明 确可退商品范围)。
2.退货期限:自购买之日起 天内(建议7-15天,可 根据商品特性调整)。
3.商品状态:①保持完好(如未使用、未损坏、不影响二次 销),②原包装、标签、配件齐全,③提供原始购物凭证(如小 票、电子支付记录等)。
二、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商品不适用无 理由退货:1.定制类、鲜活易腐类商品;2.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卫生的商品(如内衣、化妆品等);3.已明确标注“特价清仓”“打折处理”的商品(需提前告知消费者)。
三、争议解决
如对退货政策有疑问或发生纠纷,可联系本店客服(电 话:),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
本承诺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门店地址:
客服电话: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承诺书
附件3
月份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 月日
序 号 | 所属 行业 | 实体店 种类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经营场所地址 | 承诺无理 由退货商 品范围 |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时限(日) | 参加无 理由退 货起始 时间 | 线下无理由退货数量 (件) | 退货金额(元) | 是否开展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 | 是否推行先行赔付 | 备 注 |
合计 | - | - | - | - | - | |||||||||
承诺单位 及退货情 况统计 | 1. 目前我县(所)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共计:家;其中本月:新增家,退出家。 2.本年度截止目前,我市(区)所有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共计:退货件,退货金额元;其中本月:退货件,退货金额元。 | |||||||||||||
说明 | 1.填表说明请查看所对应栏说明。 2.所填数据、信息应认真核对,确保准确。 3.上报时 “承诺单位及退货情况统计”栏所对应的内容均应全部填写。 |
附件4
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主体单位及相关单位人员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 |||||||||
序 号 | 主体单位 |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 是否无理由退货单位 | 是否ODR 企业 | 备注 | ||||
维权服务站名称 | 地址 | 维权服务站负责人 | |||||||
姓名 | 手 机 | 单位 名称 | 联系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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