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求,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上、监管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治理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县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专班。
组 长:马彦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海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向东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白爱斌 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康晓云 餐饮股负责人
贺 楠 广告股股长
郭雪琴 法规股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反不正当竞争股。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二)加强养老机构价格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收费公示制度,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收费和强制服务等违法行为;查处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不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查处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监测。加大对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宣传药效等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广告合规入企行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典型违法广告案例,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四)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聚焦食品、药品、保健品领 域,深入排查整治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以及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保健品等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厉打击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的“坑老”行为,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适时发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消费提示。
四、工作阶段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4月)
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信息(附件6)。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梳理近年来与专项行动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监测平台,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多措并举,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为专项行动提供精确指引。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5年5月至10月)
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 查。对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采取飞行检查、现场监管等方式,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执法措施。对排查摸底阶段发现有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集中优势力量,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要以专项行动为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养老服务领域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树牢“交账意识”,将目标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紧盯时间节点,把握阶段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取得实效 。
(二)加强线索排查。各所要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认真落实线索排查、移送、共享等协作机制,认真办理市场监管领域涉 及养老服务的违法案件线索和通过12345、12315、县长信箱、 来人来电来信等渠道反映的投诉举报。
(三)严格依法办案。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的重点商品及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攻坚,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要加强部门协作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四)强化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信息送、 沟通等相关机制。各所从4月起,每月4日、19日前向县局对口股室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1、2、3、4、5)。
附件:1.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2.养老服务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3.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4.食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统计表
5.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6.养老服务机构统计表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养老机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排查发现问题 | 个 | |
排查整改问题 | 个 | |
排查责令整改 | 家 | |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 件 | |
罚没金额 | 万元 | |
向纪检监察机关 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 条 | |
制修订制度规范 | 个 | |
其他成果 | ||
备注: |
填表说明:数据为单次报送数据;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2
养老服务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 日
立案数 | 件 | |
结案数 | 件 | |
责令退还 | 万元 | |
罚款金额 | 万元 | |
没收金额 | 万元 | |
规范明码标价 | 家 | |
向纪检监察机关 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 条 | |
制修订制度规范 | 个 | |
其他成果 | ||
备注: |
填表说明:数据为单次报送数据;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3
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
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年 月日
食品、保健 食品立案查 处虚假违法 广告案件 | 普 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 能违法广告案件 | 件 | |
保健食品宣传疾病治疗功效违法广告案件 | 件 | ||
总计 | 件 | ||
责令停止发布 | 件 | ||
罚没金额 | 万元 |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 条 | ||
制修订制度规范 | 个 | ||
其他成果 | |||
备注: |
填表说明:数据为单次报送数据;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4
食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 间: 年月 日
征集群众、经营主体 问题、线索 | 个 | |
立案数 | 件 | |
结案数 | 件 | |
罚没金额 | 万元 | |
责令整改 | 家 | |
责令整改涉及金额 | 万元 | |
向纪检监察机关 移送违规违纪线索 | 条 | |
开展活动宣传 | 次 | |
发布消费警示、 消费提示、健康贴士 | 次 | |
制修订制度规范 | 个 | |
其他成果 | ||
备注: |
填表说明:数据为单次报送数据;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5
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法人 (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发现问题 | 采取措施 | 是否 整改 |
附件6
养老服务机构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日
序号 | 所属 县市 | 类型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经营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运营现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填表说明:
1.机构类型按照公办(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统计;
2.运营现状按照运营、整改中、关停等实际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