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分队:

为进一步规范柳林县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并制定《柳林县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8

柳林县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计量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包括各企业、各供水、供电、供气单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医疗机构、眼镜制配场所等各类涉及计量的场所和领域。

三)基本原则:遵循科学公正、依法监管、重点突出、协同共治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关注民生重点领域的计量问题,加强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 。

二、职责分工

负责宣传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计量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普及工作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单位以及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强制检定、校准、检测等活动的监管;对商品量计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等,查处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 ;对计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打击计量作弊、虚假标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秩序 ;受理计量投诉举报,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调解和仲裁检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立计量信用档案,实施计量信用分类监管 

三、计量器具管理

一)器具范围:本制度所管理的计量器具涵盖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管理的计量器具 。

二)器具监管: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单位需取得相应资质许可,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计量器具质量符合要求 。使用者应当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是否是获证企业生产的,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是否具有有效检定证书等。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具备防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提升计量器具的整体水平和可靠性 。

四、商品量计量管理

一)商品监管: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正确标注净含量,保证净含量的准确 。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净含量监督抽查,检查商品实际净含量是否符合标注要求,是否存在短缺量等问题 。对于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经营者应当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和允许误差进行称重结算,不得故意短斤缺两、损害消费者利益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 。

二)监管措施:建立商品量计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商品量计量问题的投诉举报,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对存在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资质证书 。加强对商品量计量的社会监督,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对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 。

五、计量行为监管

一)行为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贸易、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或者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 。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在交易过程中明示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和计量结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计量技术机构,要求其依法依规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等服务活动,保证计量技术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不得出具虚假的计量证书和报告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其人员资质、设备条件、工作程序、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

二)监督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类计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制与计量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和计量器具存放地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嫌违法的计量器具和物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对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六、纠纷处理

一) 投诉举报:设立专门的计量投诉举报渠道,如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方便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投诉举报 。对收到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投诉举报人信息、被投诉举报对象信息、投诉举报事项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举报进行受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受理情况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移送情况 。

二)调解仲裁:在处理计量纠纷时,首先进行调解,邀请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提出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进行仲裁检定 。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仲裁检定,仲裁检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检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根据仲裁检定结果,作出仲裁决定,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决定。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本制度由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