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股室、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9

(此件公开发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成效,我局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

:马彦荣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严翰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中平 一级主任科员

高雪梅 三级主任科员

牛军军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王祥辉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负责人 

高瑞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康晓云 餐饮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郭雪琴 法规股股长

毛少红 消费者权益股负责人

广告监督管理股股

白爱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

 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股

蔡转转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股

各监管所所长

工作职责统筹部署全县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召开全调度会议,交流经验,通报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食用农产品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各项任务。

联系人赵红梅电话15135815058

电子邮箱llxscjltg163.com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

超市、销售食用农产品便利店等。

(二)重点品种

蔬菜:重点关注韭菜、芹菜、菠菜、西兰花等农药残留易超标的品种。

水果:重点关注草莓、葡萄、芒果、香蕉、荔枝等易腐烂变质和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品种。

畜禽肉及副产品:重点关注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其制品,严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及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鲜蛋:重点关注鸡蛋、鸭蛋等,严查使用违禁药物和抗生素残留超标的问题。

(三)重点行为

销售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销售无合法来源、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销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行为。 

虚假标注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包装、储存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

全面排查摸底。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掌握销售者基本信息、经营品种、进货渠道等情况。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销售者的巡查频次,重点检查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销售场所环境卫生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品种、重点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入场销售者进行严格管理。

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抽检监测 

制定抽检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明确抽检品种、项目、数量和频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规范抽检程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确保抽检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依法进行处置,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溯源调查,查明问题源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

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依法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违法成本。

(四)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加强对销售者的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食用食用农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科室、监管所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信息报送

各监管所要及时报送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信息。每周三前报送《食用农产品销售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随时报送。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意义、目标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局面。

附件:食用农产品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周报表

附件

食用农产品销售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经营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

推动为群众办理实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数

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名称、罚款数等)

备注(挽回损失数、其他)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