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县决定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旨在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作用,明确工作重点,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美好的消费环境,更好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要求,开展以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活动,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宣传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2025年“3·15” 宣传活动领导组,组织指导实施此次宣传活动。
领导组,组织指导实施此次宣传活动。
组长:燕明星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武丽云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马彦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世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寿国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海兵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建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刘彦县司法局局长
刘海洪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巨珍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闫利民县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建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瑾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医保中心负责人
康志斌柳林镇镇长
刘建军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平县人民医院院长
党喜平县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彦荣局长兼任。负责此次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工作。办公室下设后勤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电力保障组3个工作组。
(一)后勤保卫组
组长:牛军军
成员:高艳强闫飞翔
职责:负责文艺演出舞台搭建布置、供电设施配套、舞台电子设备的运行控制;负责宣传场所安全运行情况:负责本组报账工作。
(二)宣传资料组
组长:冯强
成员: 蔡转转毛少红穆云宏
职责: 负责与柳林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台、张贴海报等多种渠道,向全县群众宣传活动内容,并做好活动期间全程宣传报道;负责上级媒体记者的接待;负责做好相关活动资料的撰写、整理;负责启动仪式活动场所内氛围营造,有序摆放桌椅、桌上节目单、矿泉水等,规划设置方阵;负责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单位台牌,桌子规划摆放;负责宣传场所安全运行情况:负责本组报账工作。
(三)电力保障组
组长:冯向东王富仁
成员:白爱斌贺楠王琼
职责:负责与电力部门联系,确保宣传活动期间供电正常和安全:做好停电和用电安全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负责本组报账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文艺演出
时间:3月13日上午9:00
地点:柳林县龙王庙口
组长:严翰华高雪梅
成员:强海勇、邓剑峰、郭雪琴、刘晋春、牛福英等相关人员。
内容:1、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散发资料,真伪产品对比鉴别和食品“你送我检”的调查活动,提升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营造放心消费的氛围。
2、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组织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共同举办一场晚会。
职责:负责策划启动仪式流程;选定主持人、审核评选演出节目、制定节目单;负责和各演出人员对接、协调;负责活动场所及周边氛围营造所需宣传展板、条幅、宣传标语等的设计、制作、悬挂、摆放等;负责本组经费的预算、报账工作。
(二)食品特设宣传组
时间:3月14日
地点:柳林县龙王庙口
组长:王海兵刘中平
成员:刘玉军、高瑞强、王翔虎、康晓云、王二小、冀东光、武建安、车永亮等工作人员
内容:1、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上午9:00组织本县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现场宣传活动,并设立柳林土特产展销和烟火小吃推荐区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本土产品的知名度,共保消费安全。
2、晚上用唱秧歌形式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职责:负责策划流程;确定宣传形式;制定宣传节目单;负责和参宣人员对接、协调;负责场地的布置、供电设施配套、舞台电子设备的运行控制;负责活动场所及周边氛围营造所需宣传展板、条幅、道旗等的设计、制作、悬挂、摆放等;负责本组经费的预算、报账工作。
(三)乡镇宣传组
时间:3月15日
地点:各社区各乡镇
组长:高雪梅
成员:各部门的队、所相关人员
内容:1、各队、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及乡、村等重点区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2、组织收看央视3.15晚会。
3、开展执法检查。对央视晚会曝光涉及侵害我县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产品,连夜出击,严查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系列宣传活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台”等方式,统一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大威慑力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能;围绕2025年年消费维权主题,全面展示2024 年以来各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晋万家”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强化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要加大《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等制度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综合运用座谈研讨、在线访谈、专版专栏、普法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开展重点领域消费教育引导。要协同各方力量,深入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及城乡和农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进商超、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深入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加大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力度,引导更多实体店经营者参加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鼓励引导经营者、企业建立赔偿先付保障措施;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提供异地异店退货服务,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
(五)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强“3·15”期间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注重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消费领域新业态监管执法。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影响力,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谋划部署。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是推动消费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确保“3·15”主题宣传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关注社会舆情,加强应急值守。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应急值守,统筹执法力量,做好应急处置。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和媒体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要依法及时跟进并核查处置。
(三)突出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报道,提升主题活动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做好活动总结,及时报送信息。要采取边安排、边落实、边总结的方法,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3月16日和25日,将活动总结、数据信息等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场局消保股(邮箱llxgsjxbg@163.com)。
附件1:参与晚会活动名单
附件2:参加宣传单位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参与晚会活动名单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柳林县生态环境局
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柳林县公安局
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
柳林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
柳林县人民医院
柳林县疾控中心
柳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参加宣传单位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柳林县公安局
柳林县行政审批局
柳林县司法局
柳林县医疗保障局
柳林县卫健体发展中心
柳林县消防安全管理中心
柳林县人民医院
柳林县疾控中心
柳林县烟草专卖局
柳林县邮政储蓄银行局
柳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柳林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柳林县煤气化公司
柳林县便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柳林镇青龙社区
柳林镇田家沟社区
山西省盐业集团柳林分公司
柳林县移动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柳林农村商业银行
柳林汇泽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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