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
为进一步规范柳林县校园食品安全经营行为,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纠治校园餐饮进货查验、人员管理、监管执法不严格不到位及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并制定柳林县《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为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处置的原则。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后勤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负责全面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等。
(二)成立医疗救治组。由学校校医或联系的医疗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对中毒或患病师生进行医疗救治,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医疗信息。
(三)成立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如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留样样本的送检等,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四)成立信息发布组。由学校办公室人员或指定专人组成。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造成恐慌。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事故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或相关人员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等。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救援措施。医疗救治组立即对中毒或患病师生进行救治,根据病情轻重进行分类处理,轻者在学校医务室进行观察治疗,重者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后勤保障组保护好事故现场,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三)事故调查。学校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提供相关人员信息、食品采购台账、食品留样记录等资料。协助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四)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组按照“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向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医疗救治情况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五)善后处理。对中毒或患病师生进行妥善安置和慰问,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组建应急处置队伍,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应急处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二)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定期检查、更新和补充,确保物资充足、完好。
(三)经费保障。设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项经费,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包括医疗救治费用、物资采购费用、检验检测费用等。
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需有正式任命文件)。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承担学校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
学校负责人职责:1、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2、任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其职责;3、组织落实月调度完成情况;4、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5、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6、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报告的或突发的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7、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总监:用餐人数 300 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1、按照职责要求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其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做好相关工作;3、组织落实周排查完成情况;4、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5、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6、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7、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8、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9、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10、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食品安全员:各学校食堂至少配备 1 名食品安全员。
食品安全员职责: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2、落实日管控完成情况,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记录人员和场所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状况;3、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餐饮服务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4、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5、搜集投诉处理和舆情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6、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日管控
食品安全员要每日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主要针对人员健康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留样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风险管控。
检查工作结束后,食品安全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1),检查发现问题的,应采取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并上报,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确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督促执行,食品安全总监或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未发现问题的,也应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存档备查。
三、食品安全周排查
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每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日管控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采取纠正措施。
根据排查情况,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见附件2),存档备查。根据报告内容,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及时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
四、食品安全月调度
学校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并督促落实会议要求,确保月调度工作的实施。月调度应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见附件3),存档备查。
附件:1.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2.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3.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