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中队: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各中队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执行指导价物业服务项目等级核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不到位、质价不符、信息不公开等突出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价格监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聚焦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以群众的获得感检验集中整治成效。
二、整治内容
按照2024“四季守护铁拳出击”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物业代收水电费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是否存在水电费和公摊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费情况;
2.是否对物业收取的相关费用进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是否对所提供的服务不按规定标明服务内容等;
3.小区停车收费是否公示价格、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
4.物业费是否按照政府定价进行收费管理、查看收取的票据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整治步骤
2024年6月至12月,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地毯式摸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限时清退多收费用。同时明确告知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严格按照《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文件规范收费,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4年7月1日—11月30日)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物业企业不按规定收取物业费;违规收取电费、水费等;在电费。水费中加其他费用、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用户。
(三)加大执法力度,(10月1日—12月31日)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物业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加收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限顶格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根本大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真实体现。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清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于每月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2月中旬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收费等级评定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