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中队、分队:
为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依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吕市监发〔2024〕107号)文件要求,县局决定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卷评查领导组
组 长:马彦荣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严翰华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海兵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中平 一级主任科员
贺秀强 三级主任科员
高雪梅 四级主任科员
冯向东 四级主任科员
牛军军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股、室、执法中队、分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查范围
1.2023年度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
2.2023年8月1日-2024年3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不含“两品一械”)
3.2024年4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三、评查标准
见附件三。
四、评查方式和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7月15日前)
各执法办案机构于5月30日前将符合评查范围的案卷目录(附件1、2)报回法规股,同时结合实际,依据评查标准(附件3),各自开展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查找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执法办案平台使用及案件日常录入时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交回法规股。
(二)集中评查阶段(8月15日前)
县局将根据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结合执法办案平台案件录入数据,随机从各执法分队、中队抽取一定比例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工作,按一卷一表的形式形成案卷评查评分表,并将评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三)总结整改阶段(8日25前)
各执法办案机构要认真剖析自身查找的问题,结合市局通报和县局集中评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办案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附件: 1.“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2.行政处罚案件目录(不含“两品一械”类)
3.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
5.案卷评查整改情况表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1
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目录
(2023年度按普通程序办结的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案件)
单位:
序号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被处 罚人 | 案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 内容 | 结案 日期 | 备注 |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目录
(2023年8月1日-2024年3月31日办结的不含两品一械案件)
单位:
序号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 被处 罚人 | 案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 内容 | 结案 日期 | 备注 |
附件3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一、基础评查标准
序号 | 评查项目 | 评分要求 |
1 |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和被处罚对象合法、适格 | 1.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对象认定准确。 |
2 | 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充分 | 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 |
3 | 适用法律正确 |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 |
4 | 行政处罚适当 |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裁量权道用规则及基准规定。 |
5 | 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 1.按照要求进行案件审核。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3.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4行政处可决定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5.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
备注:凡不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等次案卷。
二、文书评查标准
序号 | 评查项目 | 评分细则 | ||
1 | 立案(5分) | 1.案件来源登记表(共2分,每小项0.5分) (1)有登记时间。 (2)有集源提供人基本情况,如有投诉人、举报人不愿留下姓名或者要求保密等,应当在“备注”栏注明。 (3)有案源登记内容,包括涉嫌违法主体、行为发生时问、地点等基本情况。 (4)有具体明确的案源处理意见,若需要核查,应当指定至少两名核查人员。 2.立案审批表(共3分,每小项0.5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究整、具体。(案情复杂的反垄断案件除外) (2)案由表述规范、完整,按照“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方式表述。 (3)有案源登记时间。 (4)有核查情况及立案理由,注明涉嫌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以及立案建议并说明理由。 (5)有办案机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6)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 ||
2 | 调查取证(共33分) | 1.现场笔录(共8分,每小项1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问、地点记载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的记载。 (3)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清楚、准确、客观、全面。 (4)有当事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首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并填写见证人身份信息,由见证人逐页签名) (5)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名并注明日期。 (6)如在“现场情况”最后一行文字后有空自,应当在最后一行文字后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7)笔录内容涂改应当由当事人以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8)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在笔录中应当如实记录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的情况,并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 2.询问笔录(共8分,每小项1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2)一份询问笔录对应一个被询问人。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 (4)有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义务的记录。 (5)笔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6)询问人逐页签名并注明日期,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按压手印并注明日期。 (7)如在笔录最后一行文字后有空白,应当在最后一行文字后加上"以下空白”字样。 (8)笔录内容涂改应当由被询问人以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3.鉴定(检测/检验/检疫)文书(共3分,每小项1分) (1)有鉴定委托书,受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委托鉴定相关物品及材料清单明确、具体并加盖委托机关印章。 (2)鉴定机构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或者具备鉴定条件。 (3)鉴定结论有鉴定人员签名或者印章,加盖鉴定机构印章和日期。 4.先行登记保存文书(共3分,每小项1分) (1)使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需填报《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场所/设施/财物清单》记载明确具体,有文书编号、当事人、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行政强制措施文书(共3分,每小项1分) (1)行政强制措施文书需填报《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场所/设施/财物清单》记载明确具体,有文书编号、当事人、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除。 6.抽样记录(共5 分,每小项1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规范、具体。 (2)拍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称商标、保质期、标称生产者、标称价格、生产日期或出厂批号等项填写完整准确。 (3)拍样方式、抽取样品数量、抽样基数、抽样地点填写准确。 (4)抽样过程、样品封样情况、储存条件填写完整、规范。 (5)有当事人、办案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办案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由见证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7.其他调查取证文书及证据(共3分,每小项0.5分) (1)应当符合证据规则要求。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3)完整记录被调查人的情况。 (4)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5)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 (6)有当事人或者证据提供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 | ||
3 | 审查决定(共45分) | 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共4分,每小项0.5分) (1)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准确、全面。 (2)有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3)调查认定的事实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4)证据及证明事项全面具体、表述清楚。 (5)定性、处罚依据适用准确。 (6)说明影响行政处罚裁量的事实和理由。 (7)处理意见具体、明确。 (8)有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办案机构内部审核的案件,办案机构负责人可以不签名) 2.案件审核表(共3 分,每小项1分) (1)在规定时限内审核。 (2)审核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 (3)有审核人及审核机构负责人签名。 3.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共5分,每小项1分) (1)案件名称准确、完整。 (2)审批事项准确。 (3)提请审批的理白表述完整、依据充分,处理意见明确。、 (4)经办机构负责人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5)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 4.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文书(共4分,每小项I分) (1)当事人名称准确。 (2)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写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 (3)明确告知拟给子行政处罚的内容,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的方式及期限。 (4)有办案人员签名、联系电话,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5.听证文书(共6分) (1)听证通知书(共1分,每小项0.5分) a.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b.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2)听证公告(共1分,每小项0.5分) a.听证案由、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b.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3)听证笔录(共2分,每小项I分) a.准确记载案件名称、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b.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办案人员、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C.如实记录出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笔录清楚明白、重点突出、内容完 整。 d.有办案人员、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或者盖章. (4)听证报告(共2分,每小项1分) a.载明案件名称、听证的起止时问、地点、参加人基本情况。 b.听证的基本情况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c.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 d.听证主持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明确,体现申辩不加重处罚的原则. 6.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共8分,每小项1分) (1)案件名称、立案时问、行政处理决定建议类别、是否经过复核(听证)程序等内容准确、完整。 (2)建议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主要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明确、具体。 (3)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主要意见明确、具体。 (4)复核意见或者听证意见明确、具体。 (5)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明确、具体。 (6)部门负责人意见明确、具体。 (7)有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完整。 (8)有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完整。 7.行政处罚决定书(共15分,每小项1分)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完整、准确。 (2)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表述准确、完整。 (3)违法事实客观真实、表述准确。 (4)证据列举清楚、准确,证据与所证明的事实对应。 (5)有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6)有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告知情况,以及复核、听证过程及意见. (7)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准确、具体。 (8)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依据和理由进行表述。 (9)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10)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施罚款的,应当写明收缴罚没款的银行或者代收机构的名称、地址以及对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可以加处罚款的表述。 (11)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12)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 (13)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4)文书末尾应当载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15)文书中无错字、别字、漏字等。 |
4 | 送达和执行(共13分) | 1送达回证(共3分。每1小项0.5分) (I)载明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2)载明受送达人名称(姓名)。 (3)送达时间准确。 (4)送达地点完整。 (5)载明送达方式. (6)直提送达应当有送达人和受送达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收件日期(收件人与受送达人不一致时,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收件人的身份)。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共2分,每1小项1分) (1)案件名称应当包括当事人及案由。 (2)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成者委托代理人填写,要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当提供有相应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执法人员代为填写,并经宣读后,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 3.罚没款票据(共2分,每小项0.5分) (1)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法律规定可以由处罚机关代缴的除外。 (2)使用省级财政统一制发的罚设票据。 (3)罚没票据款数和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数相一致,分期(延期)缴纳的除外。 (4)缴纳罚没款期限正确。 4.分期(延期)缴纳罚通知书(共2分,每小项0.5分) (1)有当事人分期(延期)缴纳罚款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 (2)有有关事项审批文书。 (3)有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数额和期限。 (4)有送达回证。 5.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共2分,每小项05分) (1)载明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名称。文号。 (2)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准确、完整。 (3)有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4)有送达回证。 6.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共2分,每小项0.5分) (1)案件名称准确、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材料齐备。 (2)申请执行项目准确。 (3)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4)强制执行理由正当。 |
5 | 案卷归档(共4分) | 共8小项,每小项0.5分. 1.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可以分为正卷、副卷,正卷、副卷按照规定顺序归档。 2.使用统一规范的案卷封面,案卷封面项目按规定填写清楚完整。 3.卷内文件目录填写规范。 4.卷内材料齐全完整。 5.卷内材料页号填写规范,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上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6.卷内文件材料纸张无破损。 7.案卷装订整齐,无金属物,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8.卷内文件材料文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当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毛笔书写 或者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
备注:标准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按所列条目扣分,扣完为止。案卷得分=100分-所扣分值。
附件4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
办案单位:
案卷名称 | 案卷来源 | ||||
案卷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况 | 是□ | 具体情形 | |||
否□ | 若无一票否决相关情况,则进入打分环节 | ||||
评分项目 | 所扣分值及具体理由 | ||||
1.立 案 | |||||
2.调查取证 | |||||
3.审查决定 | |||||
4.送达和结案 | |||||
5.案卷归档 | |||||
6.其他 |
扣分: 得分: 评查人:
案卷评分等次: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案卷得分在70分以上包括本数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附件5
案卷评查整改情况表
案件名称及处罚文书编号 | |
发现问题 | |
整改结果 | |
备注 |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