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中队

为加强全流通环节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2024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吕市监函〔202483要求,我局制定了 2024 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执法中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市局工作安排部署,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压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药品市场环境,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全方位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品种

监督检查以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常用及高值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药饮片等品种为重点。

(二)重点检查内容

1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强化对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含电子处方规范使用)和执业药师挂证、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网络销售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执行网络禁售药品目录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和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强化对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不按规定储存管理药品、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3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检查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落实情况。强化对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疫苗储运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控、过期疫苗处置、疫苗可追溯信息上传系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按照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柳市监发(2024)25 号)要求,抓好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好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日常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241210日)

中队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中:

1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年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冷藏冷冻药品、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年度检查覆盖率100%

2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其中包括新冠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其中包括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情况监督检查,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购进、验收、存药品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年度检查医疗机构数不少于辖区内机构总数三分之一,三年内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进行检查。

(二)符合性检查(完成时限:20241210日)

中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简称符合性检查"),年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三分之一。

以下企业纳入年度符合性检查计划: 

1上年度新开办企业;

2上年度因严重违反药品 GSP,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暂停销售风险管控措施的企业。

(三)专项检查

按照局专项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以专项检查文件为准,各中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完成时限以专项检查文件为准)

(四)有因检查

中队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对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或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可开展有因检查,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的;

2国家局、省局、市局交办的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线索;

3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4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

5涉嫌严重违反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

6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

7企业频繁变更登记事项的,或变更事项可能存在经营风险,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8特殊药品涉嫌流入非法渠道的;

9停业歇业企业;

10其他需要开展有因检查的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中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确保年度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部门协信息互通,实施联合督导、联合惩戒刑衔接,形成多部门多层级联动局面,确保年度监管工作抓实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做好风险研判,对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采取告诫、警告、约谈、暂停销售等风险管控措施,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留隐患。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衔接,强化案件查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切实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 

中队要按时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项任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向县局药械股报送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具体报送时限如下:

1.《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1)、《药品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415日、610日、910日、1110日前报送;

2《疫苗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每月20前报送;

3各县(市、区)局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610日、1110日前报送。

联 系人:药械股 王美云 13753890065

电子邮箱1lsyjjyxg@126.com

附件1.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统计表

2.药品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统计表

3.疫苗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统计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检查单位

类别

辖区内企业总数

已完成检查企业数

已完成检查占比

约谈

警告

责令改正

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立案

罚没款(万元)

移送公安

其他

药品零售企业

医疗机构

网络销售企业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企业

经营血液制品企业

经营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企业

说明:2024415日、610日、910日、1110日前报送县局药械股邮箱。

附件2

2024年药品经营企业符合性检查统计表

检查单位

类别

检查企业数量

已完成整改企业数量

约谈

警告

责令整改

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立案

罚没款(万元)

移送公安

其他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说明:“类别”按照“药品批发(连锁总部)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零售企业”填写。

2024415日、610日、910日、1110日前报送县局药械股邮箱。

附件3

2024年疫苗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辖区内疾控机构数量(家)

辖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家)

疾控机构检查数量

接种单位检查情况

监督销毁过期疫苗数量

立案(起)

警告(起)

责令整改(家)

罚没款合计(万元)

通报同级卫健部门(家)

上月

检查(家次)

累计检查(家次)

覆盖率(

上月检查(家次)

累计检查(家次)

覆盖率(

备注:1.此表内容请认真填报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汇报。

2.发现过效期疫苗督促销毁。

3.此表每月底前报送报县局药械股,联系人:王美云 1375389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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