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8
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发展和改革局基本信息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由原柳林县计划委员会和原柳林县物价局合并而成立的,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管理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发展改革服务中心、公共信用服务中心;企业2个,分别是柳林县粮食收储中心、柳林县粮油加工厂。现有干部32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4人。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10层1017室

联系电话:402235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姓名:李东明 (局长)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8
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法定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设计的审核。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七)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级职权范围内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组织实施粮食购销政策并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六)管理县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七)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八)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8
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发展和改革局领导信息

  局 长:李东明,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白栋平,分管产业股、城环股、投资股、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股。负责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城建、环保、交通运输领域项目、价格管理等事宜。

副局长:刘舒平,分管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股、农社股、粮食调管股,负责驻村帮扶、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粮食安全考核、党建、财务、应急物资调拨、信访和其他随机性工作。

主任科员:贺亚雄,分管综合股,负责经济运行、社会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8
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签、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组织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  

国民经济综合股

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煤电油气、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及调控建议。

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    

承担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有关行政决策事宜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  

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负责县直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管理,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关事宜(城市棚户区)。    

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才等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产业经济发展股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水利、林业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研究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全县的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负责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牵头并协调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信息化产业、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宜。牵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工代赈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股

负责管理国家、省、市定价的商品价格,按照商品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县级职权范围内工农产品以及其它重要商品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落实省、市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粮食调控监管和物资储备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的建议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设施;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组织落实全县粮食仓库建设及维修改造,编制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系统内基建项目设计与建设;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县储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定县级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全县粮食企业粮油库存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负责全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资源环境保护股。

负责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安排全县铁路、公路、民航基建项目;负责全县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