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便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申请》收悉。为确保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2024年冬季采暖期起,我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继续按照吕梁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柳林县供热价格的通知》(吕价管字〔2010139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

一、供热价格标准:

居民住宅用户3.00·月;

机关团体用户5.20·月;

商业用户6.00·月。

以上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接到本通知后,你公司要将供热价格公示,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你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确保供热质量。

此价格从2024101日起执行,执行一个采暖期。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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