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2019年以来收取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问题共7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分人防建设项目未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柳林县批建的人防建设项目中,有3个人防建设项目未与地面建筑同步建设,分别是:2019年批建柳林县御景华府小区人民防空建设项目、柳林县清河壹號小区建设项目,2020年批建达滋丽景壹号住宅小区项目。截至审计时,地上商品住宅均已售出并入住使用,防空地下室建设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项验收。
整改情况:经过督促,御景华府小区、达滋丽景壹号住宅小区已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柳林县清河壹號小区建设项目已签到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3月底完成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二、审批程序不严谨,防空地下室建设流程不规范。(1)上海实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2020年12月10日申请领取《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条件》,11月18日签订承诺书,早于申请时间22天。(2)金城蓝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2022年9月1日开工,2022年10月7日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超出办理日期22天。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柳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流程的通知》,
上海实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已责令上海实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重新签订承诺书;金城蓝湾因当时疫情管控政策,在异地接受隔离管控,导致后续手续滞后。
三、未按要求建立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机制。柳林县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或者确定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柳林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已印发《关于调整职责和人员配置的通知》。
四、未建立人防台账。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供实时、准确和可靠的人防工程相关台账、资料,未能反映人防职能履行效能。
整改情况:已完善人防台账。
五、档案资料不完整。
(1)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通过查看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发现柳林县清河壹號小区建设项目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2)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通过查看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发现明清街东四块、柳林县党校、明清街中三、明清街二小东小区7-9#楼、明清街二小西小区1-4#楼,山水名苑商住楼建设项目,共6个项目无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整改情况:1、柳林县清河壹號小区建设项目因该项目未批先建,未办理相关手续,于2020年12月被柳林县住建局作出行政处罚(柳住建执罚字[2020]第11号);
2、已责令明清街东四块、柳林县党校、明清街中三、明清街二小东小区7-9#楼、明清街二小西小区1-4#楼,山水名苑商住楼建设项目,6个项目签订防空地下室建设承诺书。
六、长期滞留易地建设费3326.09万元。柳林县对收取的易地建设费一直未安排使用,截至2023年10月底,在柳林县财政结存易地建设费专项资金3326.09万元。
整改情况:柳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7次议定:柳林南站站前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该项目已立项,待项目开工后,拨付相关工程费用。
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柳林县2019年至2023年应建人防工程项目23个,截至审计时仅有1家完成验收。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柳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督促项目单位限期组织人防工程验收的通知》,督促人防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九十日内组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经过督促,截止目前,共完成验收项目3个,分别为:柳林县御景华府小区建设项目、柳林县御景华府地下车库、达滋丽景壹号小区建设项目。截止目前,现有在建项目20个,下一步我办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九十日内组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