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总体、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20人,较上年度增加0人,年末实有人数24人,较上年度减少4人。
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的预测和预警;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划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价格调控基金使用及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编制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监督管理;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各类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3、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及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物价监督等活动;指导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二、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5万元,固定资产18.01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负债总额6.09万元。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