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垣乡、王家沟乡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柳林县采煤沉陷区集中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及柳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531文件精神,现将中央、省级投资共352万元下达。

具体金额为柳林县贾家垣乡寨则上村郭家庄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配套村通公路工程下达中央和省级投资共268

元;王家沟乡双耳则村采煤沉陷区天桥及排水沟建设项目下达中央和省级投资共84万元。项目管理及其他事项要求如下

一、乡人民政府是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精心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并周密安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及时落实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及监管责任人,确保工程规范建设对建设资金实行跟踪管理,按进度拨付,严禁挤占、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审批部门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日常监管及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每月底主动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台账。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对建设项目设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工后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等。对于项目建设中暴露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1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