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组织部:
根据吕财农【2023】43号指标文件,县将2023年中央专项衔接资金11个村550万元下达你单位,该项资金属于中央专项衔接资金。
一、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该中央专项衔接资金不得统筹整合,需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衔接资金继续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且不低于上年。
二、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项目库,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该中央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纳入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范围,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得采取“以拨代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付财政专户、融资平台、乡镇(村级)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此项资金列入功能科目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科目列入“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柳林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