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经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预算经费指标 元,其中:人员部分 元,公用部分 元,政策性(民生)配套及重点项目及业务 资金 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预算资金为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省、市、县2020预算安排的原则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通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二)人员及公用经费按照《柳林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财预【2019】316号)的标准安排,各类政策性(民生支出)按照上级文件(中央、省、市、县)配套比例安排,各项重点工作及部分项目前期费依据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通过安排。
(三)本次下达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按照序时进度支付,政策性(民生)、重点工作及各类工程项目前期费支出依据财力情况支付。
(四)预算未下达前各单位已经批复并预拨的资金,一并纳入今年的年初预算编报执行。
(五)按照《预算法》规定各单位收到年初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预算资金安排情况作出完整说明。
(六)预算支出功能按照文件分类执行,政府经济分类依据一体化系统输入(行政、事业)分类执行。
柳林县2020年全县中小学公用经费(二)
柳林县2020年乡镇经费指标分配表(三)
柳林县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