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应急发〔202398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组、队、中心:

为了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成果,分享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下一年度工作,现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认真阅读,切实履职尽责。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31215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单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加快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建设,着力规范机关监督执法工作,全单位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主动担当作为,坚定实干步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11月份,全县共发生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1人,同比上升20%;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建学习教育,抓实队伍建设

1、强化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规范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每月下发教育清单,助力各党支部选好学习主题,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作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截至目前,全局共组织党课学习70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10次。

2、抓实队伍建设。我局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完善“三会一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做到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使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同时狠抓作风和廉政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做到应急管理工作同党建工作同频同步开展。

(二)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部署。今年以来,我县紧抓安排部署,共召开县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13次、安委会扩大会议4次、安全生产例会11次,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9次,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两节”“两会”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及时做好安排部署,印发安全工作方面指导性文件100余份,扎实推动各项检查和管控措施有效落实。

2、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对《柳林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颁发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修订了《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联席会议、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巡查督查、会商研判等12项制度进行完善;制定了《柳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加强执法检查;督促635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对368户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印发了《关于做好本质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信息搜集汇总上报工作制度,将市级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装订成册并集中上报。

3、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矿山百日攻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地质灾害、危化、交通、高层建筑、燃气、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做好安排部署和调度,组织开展重点时间节点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各项检查和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检查组3516个,检查人员12816人次,检查企业4332户次,督促企业自查隐患13910条,乡镇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9913条,督促整改8972条,下达执法文书1947份,行政罚款967.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1户,曝光约谈14家。

(三)严格监督执法检查,抓牢抓实安全生产

煤矿方面: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4136条(已销号3547条),下达执法文书977份,行政罚款790万元,未发现重大隐患。

非煤矿山方面: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389条(重大隐患一条已整改),19条未整改,下达执法文书71份,罚款22.5万元。

危险化学品方面: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473条,下达执法文书133份,行政处罚3次,罚款2.5万元。

冶金工贸方面: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348条,整改272条,其余在整改期限内(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出3条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下达执法文书216份,罚款4.1万元。

洗储煤方面: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隐患656条,整改完成444条,下达执法文书129份。完成行政处罚1例,罚款9万元。

(四)持续推进基层应急建设,防范各类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方面:组织林业局、森林消防救援中队、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消防队等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大讲堂三期培训;及时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传输和上报工作,对各套仪器加强维护和时时监测;加强地震预报资料的处理分析工作,及时分析处理县内出现异常的观测资料,坚持做到每天观测多次数据;加强震情会商工作,坚持周、月、季度和年度会商;完成我县高考期间震情会商工作任务;新建了柳林县钻孔形变观测项目;按照“无震按照有震准备,小震按照大震处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组织、指导鑫飞小学、锄沟小学、庙湾小学创建并申报山西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推荐2名教师申报吕梁市防震减灾科学优秀传播师;积极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活动,到柳林县幼儿园督促指导师生进行防震应急演练,共计612余名师生参演。

减灾救灾方面: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后续工作,组织普查办技术人员审查了吕梁市柳林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技术报告;完成全年灾情汇总上报工作,2023年我县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98828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4人,紧急转移安置13人,严重损毁房屋4间,农作物受灾13117.42公顷,绝收4076.9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926.07万元。

应急管理方面:参与了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村“1·28”黄土崩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救援结束后通过复盘应急处置全过程,针对处置过程暴露出的问题编制并印发了《柳林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料汇编》协同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了《吕梁市人民政府柳林县“1·28”黄土崩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对我县现有应急物资装备及物资装备需求进行了统计,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完成了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调查摸底工作;协同综合协调股完成了由应急局牵头的安全生产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城市消防及洪涝风险安全调研工作,并撰写了《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城市消防和洪涝风险调研报告》;按照《柳林县人武部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意见》通过招录及时补齐队员,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火灾扑救的应急实战化演练,确保形成稳定战斗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柳林县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梳理报送增发国债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国债项目资金支持;加快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

应急值班值守:按要求进行了“7·27暴雨蓝色预警”“8·11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8·25暴雨蓝色预警”灾害天气的预警、“叫应”,并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部门做了汇报;依据《关于做好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十条措施》,修订完善柳林县应急局《值班制度》;完成了对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1·28”黄土意外崩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山西焦煤汾西双柳煤矿“4·23”运输事故、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8·7”顶板离层垮落伤人事件、山西东辉集团西坡煤业有限公司“9·18”采煤机滚筒脱落伤人事件、柳林县森泽永胜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21”事故的报送工作。

(五)科学编制执法计划,规范执法工作

1、科学编制《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今年以来,对各股室立案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从执法主体、违法事实、证据采集、处罚依据、裁量适当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1-10月份,对27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督促各股室在信用吕梁网站公示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

3、积极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执法规范化。今年以来,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检查72家(次),文书开具806份,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典型执法案例全年要求报送4起,实际报送并经应急管理部审核通过6起,报送率和合格率超额完成市局下达任务。

4、牵头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和“法治示范部门”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县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5、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局业务骨干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对各职能股室2022年的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各股室运用法律条款、执法程序、文书填写、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向局党委提交了评查报告。

(六)营造氛围,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强化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三次,组织乡镇、部门、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县安委办牵头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会议精神的通知》(柳安办发〔202326号),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县累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577场次,23290余人参与观看。安全月期间,再次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人员达12094人次。先后两次组织乡镇部门安全监管干部就《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专门培训。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印发了《关于对2023年生产经营单位再培训工作的通知》(柳应急函〔20235号),截至目前,共有104个生产经营单位的21673名工人参加了年度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二是做好省、市考核工作。按照《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我县363名省级考核人员参加了专项培训考试。47日—16日,配合市局完成了我县3座煤矿共183名安全管理人员和805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级考核。按要求组织专项考试24场,3座煤矿共1697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入企考核,圆满完成本次专项检查考核任务。三是做好能力提升。组织矿山安管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1000余人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两期,并全员培训合格。五是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县应急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柳应急发〔202341号),对全县各企业20208月以来至20239月中旬所做的各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共736项进行摸排并统计在册,对6户企业所做的52个项目进行了抽查检查,全力整顿我县安全评价市场,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3、全面开展宣传活动。今年512日联合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19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以“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单、防减灾知识书籍、宣传手册等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90余人(次);531日召开了“柳林县安全生产月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6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组织全县20多个部门以及社会救援团体开展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各部门设立安全咨询台,现场解答安全方面的各类问题,安全月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164场,参与12419人次,参与网络知识竞赛3207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27场,参与人次1625人次,组织应急演练38场,参与1260人次,组织各类知识竞赛,技能竞赛,演讲等活动21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七)严肃事故查处,全面起底核查各类瞒报事故

我县对今年发生的4起事故联合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40多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县开展了各类企业生产亡人事故瞒报问题“回头看、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根据线索情况,将23条线索转各领域专班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涉及矿山领域的3条线索移交市矿山领域专班,剩余17条各类企业生产亡人瞒报线索,查实9条,查否8条。

(八)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

煤矿:二级矿井16座,一级矿井7座,本年度哪哈沟煤矿顺利通过二级标准化验收,金家庄煤矿顺利通过一级标准化验收,由二级提升为一级。

非煤矿山:地下矿山6户,其中有4户为二级,一户在申报中,一户取消二级;小型露天采石场4户和露天砖瓦粘土矿4户为三级标准化;赤泥堆场1户已经申报省厅。

危险化学品:目前34户危险化学生产经营企业涉及创建标准化,其中7户已通过市局验收,其余27户正在创建中。

冶金工贸:二级1户,三级4户,13户企业标准化工作上报市局,等待标准化等级认定。

洗储煤:目前共有25户企业已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条件,现已向山西省应急厅申请专家;其中已有6户企业通过省厅专家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验收。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抓好应急干部思想政治、党风政纪和安全监管业务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应急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作为常态抓实抓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加强安全法治,着力提升应急干部依法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提升本质安全

1、聚焦重点任务,做好全年工作计划。按照省、市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面工作重点任务,把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为全年安全工作把好总方向。

2、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煤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森林防火、高层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作为重中之重,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环节。组成督导检查组,对乡镇、部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抽查企业落实情况,加强部门联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全力提升全县本质安全水平。

3、聚焦管控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全县安全水平。按照《关于做好本质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健全安全文化体系、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三同时”监管,坚持科技兴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防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升事故应急处置,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一以贯之”的韧劲狠劲推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提升防范灾害风险能力

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各行业、领域应急处置方案和保障制度;全力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落实社区防灾减灾“十二个一”工作任务,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完成柳林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工作;完成地震观测项目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乡镇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计划开展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联网建设;按计划启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应急指挥窄带通信网建设;统筹安排全县应急演练工作,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四)强化监管力度,筑牢安全底线

煤矿方面:

1、对各煤矿重大水害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会商分析,建立“一矿一策”台账,督促企业落实管控措施或进行预警处置,对六种重大水害风险情形,实行风险、措施、责任“三个清单”管控。

2、进一步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特别是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双重预防机制”的超前作用。

3、将赵家庄、龙门塔、聚德、郭家山、西坡、邓家庄、大庄、柳林、下山峁、金家庄、同德、碾焉12座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列为重点对象,跟踪监管,确保安全。202410月底前,兴无、金家庄、寨崖底、柳林、贺昌、毛家庄、同德、曹家山、碾焉煤矿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达标分元自动评价系统的建设,并确保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11月份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专项检查时一并对系统建设和正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4、根据五人监管小组和职能股室检查情况,对通风瓦斯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分别由县局瓦斯防治股和防治水股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治理;对于瓦斯和水两大灾害比较突出的矿井继续聘请有资质和治理能力专业的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5、进一步强化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学历提升培训、专业培训、新工人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等形式,全面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专业素质,全面提高操作技能。

6、转变观念,加快“四化”矿井建设。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与时俱进,加快推进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矿井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抗灾御灾能力。

7、推进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县煤矿在保持现有7座一级矿井、16座二级矿井不降级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煤矿对标一级、创建一级。严把标准化考核验收定级关,坚持“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坚持“先执法、后验收”工作模式。加强达标煤矿动态监管,12月份按一定比例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进行抽查。

非煤矿山方面:

1.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风险保安全大调研、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共同落实。

2.加强企业停产停建期间的巡查力度,严防停产停建企业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3、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建章立制、风险防控等措施,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4、对地下矿山单班超30人和露天矿山超过150米的矿山全部聘请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方面:

1、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

2、持续深化特殊作业专项整治,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完善作业管理制度。

3、深化专家指导服务。

4、持续开展“打非治违”。

5、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是否到位。

6、强化煤层气开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冶金工贸方面:

1、持续开展有限空间和涉粉爆炸专项执法。

2、持续开展易燃易爆气体和煤气安全专项整治。

3、对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随机核查。

4、强化易燃易爆区域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

5、推动煤粉尘涉爆企业接入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洗储煤方面:

  1. 督促企业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9月联合发布的《选煤厂安全规程》(GB43203-2023),并抓好贯彻落实。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

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2023年底力争完成25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全面开展其余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吕应急发2023218文件要求,20243月底前,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等级的洗(选)煤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