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各股室: 

  2021年我局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底线,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党建统领,积极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应急干部思想政治、党风政纪和安全监管业务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作为常态抓实抓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加强安全法治,着力提升应急干部依法治安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应急管理良好形象。 

  二、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导性意见。针对阶段性、季节性、行业性特点,及时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通过多种形式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机制。及时搜集汇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全面掌握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给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考评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各种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加大考核权重;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方案,奖励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管三必管”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全覆盖,资源全利用、监管无盲区、无空白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将“零事故”创建工作与三年专项行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技能大提升,安全资金大投入,安全责任大落实”等有效手段,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公共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防微杜渐,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一)组织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二)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各行业、领域应急处置明白卡。 

  (三)全面铺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与三零活动零事故创建结合起来,每个乡镇至少要准备2处社区,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处,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处。 

  (四)综合应急队伍建设,按照急需、基本、先进原则配备个体应急装备。 

  (五)提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救援装备、物资和自然灾害救灾物资方面储备需求计划,明确品种目录和标准。 

  (六)计划开展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联网建设。 

  (七)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适时开展。 

  (八)推动村级应急信息队伍建设。每村2人,实行AB角完成。信息队伍“六有”工作(有组织、有培训、有装备、有补助,有属地管理责任)。 

  (九)按照“小活动,大宣传”的要求,统筹安排全县应急演练工作,月月有演练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月份:城镇燃气泄漏事故演练,牵头:住建局 

  二月份:地震逃生应急演练,牵头:应急局 

  三月份:森林早期小火情防灭火演练,牵头:林业局 

  四月份:危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应急局 

  五月份: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头:住建局; 

  六月份:防汛预警撤离应急演练,牵头:水利局; 

  七月份: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牵头:交通局; 

  八月份:地质灾害预警撤离演练,牵头:自然资源局; 

  九月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应急局; 

  十月份: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演练,牵头:交警大队; 

  十一月份:城镇或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应急演练,牵头:消防大队; 

  十二月份: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应急局。 

  四、夯实基础,切实增加我局应急资源力量 

  (一)全面解决我局技术用房问题。 

  1.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建设应急指挥平台、煤矿瓦斯监控系统、探放水管理监测系统、执法网监测系统等指挥调度中心; 

  2.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房,按规定特殊业务用房950平方米,辅助、保障及服务用房310平方米; 

  3.根据单位职责,我局共有下属机构八个,内设股室19个。目前我局148名机关工作人员均在市民服务中心十四楼办公,仅占用总面积为637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极度紧张。 

  (二)解决我局公务员短缺问题。 

      我局行政公务员编制共10名,目前我局只有5名公务员,缺编5名,2021年我局将通过公务员招考渠道,解决我局公务员短缺问题。 

  五、履职尽责,全力抓好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一)煤矿行业 

  1.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工作,努力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规范煤炭生产秩序、优化煤炭产业结构。 

  2.根据《关于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250号),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专员职责和工作内容;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第4号令)、《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特别规定》(晋政办法〔2020〕91号)和《关于印发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煤监政发〔2020〕134号),严厉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处罚力度,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超控制指标。 

  3.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底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系统更加完善,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正常生产矿井全部达到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2021年底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占45%。 

  4.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 

  5.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到2021年底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 

  6.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情况,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7.为提高安全宣传力度,1月份举办瓦斯检查工、综采维修电工柳林县首届煤炭行业“华晋杯”职工技能竞赛活动,9月份举办一次顶板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二)洗储煤行业 

  1.依法对洗储煤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理汇总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认真做好省、市、县、安委办之间的上传下达协调工作,做好各种统计上报工作。 

  2.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安全生产政策,指导洗储煤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3.指导监督各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监督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导各洗储煤企业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县洗储煤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 

  5.指导监督各洗储煤企业加强班组建设管理,重点落实班组隐患排查和岗位隐患排查,同时加大“三违”惩处、监督力度,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科学预防,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信访举报案件;积极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柳应急发〔2020〕139、140、201号文件创建步骤和时间要求,以“三零”创建活动为切入点,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3.根据吕应急发〔2020〕135号文件实施内容要求,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完善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上台阶。 

  4.重点整治:(1)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通风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安全标准、防治水措施不落实、采空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不按规定配备和携带使用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和自救器等行为,严防中毒窒息、冒顶片帮、透水和塌陷等事故发生。(2)露天矿山:不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开采和排放渣土、高陡边坡监测不规范、违规爆破等行为,严防边坡垮塌和爆炸等事故发生。(3)尾矿库:筑坝、防排(泄)洪系统建设和运行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排(泄)洪涵洞(隧道)淤堵、坍塌不畅、超能力排尾等行为。 

  5.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重点督促地下矿山“五大员”、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三大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四)危险化学品行业 

  1.深化危化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在2020年度专家指导服务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的专家指导服务,以重大危险源风险防控为重点,指导企业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重大风险管控能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继续开展危化品企业提升年活动。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目标,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强化监管执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继续推动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行动。 

  3.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根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隐患。 

  4.实施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化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作业票证规定要求不一致、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现场监护不规范、完工验收走过场、承包商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5.继续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项排查。指导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全面进行排查,严格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限制土地用途,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外溢,确保可接受风险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安全。 

  6.加快治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限控》目录,强化对“小、散、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联审联批。 

  7.开展员工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对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岗位培训,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新入职员工学历和专业技能关,提高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8.提高危化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三、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和重点工艺参数接入。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风险分类、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 

  (五)冶金工矿行业 

  1.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柳应急发〔2020〕138号“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步骤和标准要求,以“三零”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严格落实责任,树牢防范理念,深化专项整治,提升冶金工贸企业治理安全隐患能力. 

  2.依法对冶金工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3.管控易燃易爆气体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综合治理。以机械、建材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煤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线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煤气安全专项整治。 

  4.提高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或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要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对设计诊断和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整改;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 

  5.提升粉尘爆炸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深化粉爆专项治理。以煤粉制备为重点,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 

  6.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行动。对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未开展专项安全培训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7.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对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水平,全面提升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能力。 

  8.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结合,做到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控。 

  六、狠抓提升,做好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能力。 

  1.抓好全局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教育、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利用好全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分行业、分业务对局机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提升培训,适时参加省、市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培训会、基层(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业务骨干实训暨比武、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综合执法能力。 

  2.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指导与督促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全年安全培训工作计划,落实新工人培训、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七新”培训等规定,确保企业培训不漏人、不缺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按照《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台账、档案管理、班次安排、考核等进行指导。 

  3.加强培训执法检查。根据安全培训执法检查计划,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培训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落实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 

  4.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进行审查,规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三项岗位”持证上岗率100%。 

  (二)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基层、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将安全宣传活动推向常态化。以六月安全月为主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全面加强安全宣传,印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七、依法依规,加强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执法程序。 

  (一)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柳应急发〔2020〕237号)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 

  (二)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柳应急发〔2020〕240号)等,做到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推进执法文书程序性、规范性和适用性工作。 

  八、部门联动,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核查工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县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力求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事故损失,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着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按照领导批示组织事故核查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组织核查,明确举报事故核查程序,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