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

依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吕应急发[2026]84精神,结合我非煤矿山实际,现就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准研判防汛形势

今年汛期我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海河流域吕梁段暴雨过程集中,山洪、滑坡、泥石流、强对流天气频发,极易诱发边坡垮塌、地表水倒灌、尾矿库漫坝溃坝、供电通信中断、地面塌陷淹井等事故灾害。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汛期非煤矿山安全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决纠治重发展轻安全、重救灾轻预防倾向,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生产事底线。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隐患排查整治

县局成立全县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刘元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高耀江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局非煤股全体成员和监管专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非煤股,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进度,组织检查组对各企业开展汛期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要将矿山汛期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闭环管理,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压实全员责任,严格执行制度措施

企业对高风险矿山、停产停建矿山实行专人盯守。要建立雨情水情汛情动态研判机制,加强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研判雨情水情汛情,精准落实管控措施。

(一)正常生产建设非煤矿山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防汛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排查、亲自带班值守。

严格执行汛期“五制度一预案”: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监测巡查排险制度、灾情预报预警叫应制度、险情事故报告制度、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以及水害、边坡、尾矿库、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二)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

企业要确定巡查责任人、巡查频次,建立“一矿一档”,确保不失管、不漏管。重点巡查井口、塌陷坑、采动裂隙、边坡、排土场、截排水设施、坝体,发现积水、裂缝、滑移、堵塞异常立即处置、设置警示上报应急部门

四、突出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隐患闭环管理、整改销号。

(一)非煤地下矿山

全面查清老空水、地表水等隐蔽致灾因素的基础上,加固防洪堤、截水沟,确保井口标高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确保排水能力匹配最大涌水量全面清理井下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淤泥,对水泵、管路、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及时预判预警并落实好防淹井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露天矿山

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严格按设计控制边坡和台阶的高度、坡度,强化边坡、排土场、运输道路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危岩、浮石,制定防排水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采场底部排水系统、内外截排水设施可靠有效。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识加密巡查全覆盖降雨期间每小时巡查,暴雨天气不间断巡查,监测边坡位移、地表裂缝,发现异常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在雷雨天气下实施爆破作业。

(三)尾矿库

严格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认真开展汛前调洪演算,按规定对排洪构筑物开展全面质量检测,加强汛期巡检监测,做好排洪设施、坝面坝体保护维护,保持防洪高度、干滩长度或防洪宽度大于设计值,停用尾矿库要排空库内存水,严防洪水漫顶、渗漏、管涌、溃坝。

(四)地面设施与系统

做好地面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等关键部位防雷设施维护和检测。地面生产生活设施严禁设置在山洪沟口、行洪河道、临坡临崖、崩落塌陷等高风险地段,严禁在泄洪通道乱搭乱建、堆放杂物。对施工工地、临时工棚、临建设施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采取管控措施。

五、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快速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广播通讯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汛期水害、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山洪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优化细化预警响应、停产撤人、抢险救援流程和措施。备足沙袋、水泵、柴油发电机、救生器材、排水设备、抢险工具等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定期维护、随调可用。汛前至少组织1应急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一线矿工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专兼职救援队伍要强化建设管理、值班备勤和实操训练,确保调得快、应得急、救得好。

要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橙色、红色暴雨或洪水预警时,第一时间点对点“叫应”,果断下达停产撤人指令,确保预警直达一线岗位、每一名矿工,同时建立预警接收、反馈、处置台账。要严格执行灾害情况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事故征兆紧急撤人制度,遇险情或事故征兆,坚决执行先撤人、后处置,第

一时间启动预案,科学救援、安全救援,严防次生灾害。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即知即报、先报后核”原则上报险情或事故,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六、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矿山、尾矿库、停产停建矿山全覆盖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险情处置迟缓、停产矿山失管失控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工作要求

企业立即安排部署,主汛期前完成全面排查整治,汛期中要常态化管控。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矿山主要负责人周密部署好“夜班”“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要时间节点的应急值守工作。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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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