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各股、室、组等: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8号)、柳人社函字〔2025〕第84号和柳人社函字〔2025〕第85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柳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高艳琴、张强、景秋香、王强、刘探生5人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助理研究员;高艳军1人为地震监测专业工程师,聘期三年,从二0二六年一月至二0二八年十二月。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6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