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接你公司申请(赵矿字〔202412号),我局于2024524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了验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合格,并按程序履行签字审核相关手续,现同意你矿从即日起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特此通知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5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