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股室、五人监管小组、主体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山西省《实施措施》落实落地,统筹抓好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对我县煤矿企业督导反馈涉及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全县矿山主体企业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主体企业履职尽责,实现全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202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柳应急发〔202427号)文件安排,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县矿山主体企业(包括履行主体责任的上一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主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贾四勇

副组长:刘元科 卫学河 赵宗尧高耀江 

贾天财 贺静兵 白芮奇

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督管理股煤矿瓦斯防治安全监督管理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和五人监管小组全体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证照手续情况

1.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2.管理层级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级,主体企业委托或授权其二级子公司(煤矿上一级公司)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须出具正式的委托书或授权文件,委托书或授权文件必须载明其履行主体责任必须的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安全费用使用等权利和职责,确保二级子公司(煤矿上一级公司)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

3.主体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总经理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机电等副总经理,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体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是否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10年以上煤矿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并按规定取得安全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主体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管部、一通三防管理部、地质防治水管理部、机电运输管理部、教育培训部(中心)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等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最低不得少于3人;各职能部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煤炭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井下一线从业经历,并按规定取得安全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

4.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要赋予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方面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团队,全面负责煤矿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各类安全技术报告、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查、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等安全技术工作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环节终身制负责,严格把关。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执行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并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

6.煤矿主体企业规章制度是否涵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生产技术审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收发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危险作业许可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制度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以煤矿主体企业内部程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个职能部门、所属煤矿。

8.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对所属煤矿包矿到人,定期深入煤矿井下现场监督检查。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每月到矿入井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分管副总经理每月不少于5次,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到矿入井检查次数不少于6次。

9.是否按要求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体系,煤矿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巷道贯通、工作面初采末采、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疏放老空区积水、过断层构造、工作面放顶煤开采、处理溜煤眼堵塞以及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特殊作业, 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事一审批“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审批监督制度,规范审批方式、程序和现场监督办法,涉及有建设项目的煤矿是否按要求开展审批程序。

10.是否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安排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逐一落实管控责任。不断强化所属煤矿企业“隐患排查主体”的责任意识,把标准化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11.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将治本攻坚任务和具体措施纳入煤矿日常监管。

12.是否存在对所属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指标情况。

13.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体系相关制度,按要求保障所属煤矿必要的安全投入,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安全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财资〔2022〕 136 号)。

(四)安全生产检查体系执行情况

14.是否每月对所属煤矿组织1次全覆盖检查,并督促按要求整改。

15.是否按制度要求对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评分工作,评分工作是否客观实际,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

16.是否按要求对所属企业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或不达标而验收的情形存在。

17.是否按县局要求对所属煤矿开展2024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是否做到“一企一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清单”,分级分类实施闭环管理。

18.是否按要求组织对所属煤矿存在的外委作业进行专题评估,属于违法违规承包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的,主动整改、停止作业、清退队伍;属于合法合规的出具评估结论。

19.是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专家对管理能力水平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20.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采掘接续管理有效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的通知》的通知(柳应急函〔202442号)文件要求,对所属煤矿开展采掘接续专项检查,发现采掘接续紧张矿井,是否按要求下达限产措施。

21.是否按照《关于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3.11”溃仓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柳应急函〔202429号)文件要求,对所属煤矿开展煤仓专项检查。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行情况

22.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

23.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培训相关制度并贯彻落实到各部门和所属煤矿。

24.是否按要求督促所属煤矿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25.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培训档案,严格考核考试。

26.反”三违”专项整治制度是否按要求建设,是否按要求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

(六)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

27.是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与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相衔接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8.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29.是否按计划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

30.是否对所属煤矿按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31.是否按要求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极端天气和重要节日值班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32.是否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33.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是否按要求投保安全责任险。

34.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35.是否按要求审批所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按要求以正式文件批复并督促落实。

三、安排部署

第一阶段(51日—510):企业自查阶段

各主体企业严格对照本通知,结合国务院督导组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和所属煤矿生产实际,制定专项自查方案,分析研判企业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认真梳理总结,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第二阶段(511日—531县局检查阶段

县局由各职能股室分管领导带队,与职能股室、监管主体企业的五人监管小组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煤矿主体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对主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刘元科

副 组 长:贺静兵

成 员:防治水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监管所属主体企业的五人小组全体成员

检查企业:联盛公司、凌志公司、楼俊公司。

第二组:

组 长:卫学河

副 组 长:贾天财

成 员:瓦斯防治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监管所属主体企业的五人小组全体成员

检查企业:鑫飞公司、东辉公司、汇丰公司。

第三组:

组 长:赵宗尧

副 组 长:高耀江

成 员: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监管所属主体企业的五人小组全体成员

检查企业:福山公司、宏盛公司、大庄公司。

四、工作要求

1.各主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主体企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运行机制,全面压实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2.各主体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自检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对照本通知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彻底的自查自纠。方案必须精准,要能指导实际工作,严禁套用文件;自查必须认真,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

3.各检查组重点检查各主体企业自查自改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4.各检查组必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4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