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接你公司申请(赵矿字〔2024〕7号),我局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了验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合格,按程序履行签字审核相关手续,同时做出如下要求:
1、同意你矿从即日起恢复正常生产作业;
2、要求你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